目前分類:至死‧不渝 (5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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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封面>
書名:至死不渝
作者:陳佑源‧Kooroano

我們是染滿鮮血的七世鴛鴦……用四百條人命,換了四百年愛情……


<封底文案>

說到愛情,你的夢想是什麼?兩情相悅?此生為伴?白頭偕老?至死……不渝?
與相愛的人永不別離,即使是死亡也無法分開彼此,多美、多深刻的愛情!
那麼,為了成就至死不渝的愛情,你,願意犧牲什麼?

至死
人為了守護重要的東西,會變得強大;這份強大的信念或許帶來了某種幸福,但對於別人來說,又會是什麼?也許,是夢魘。

不渝
你是否曾經在夜深人靜的時候,打電話給遠在他方,久違的親朋好友?
或許,他們正在你身邊,守候著你。

暗戀
有些時候,愛一個人不需要在一起,只要在暗處默默祝福著他,看著他沉浸在歡樂之中。然後,讓那些令他失去笑容的東西,永遠消失在這個世界上。
<前折口>

【作者簡介】
作者簡介
陳佑源Kooroano【天堂地獄】
本名布萊德彼特,1963年生,現就診於阿卡漢療養院。
10歲開始創作並著手劇本與設定,兼賣情書餬口;用笑謔與通俗的文字傳達抽象的意念,以淨化世界或傷風害俗作為志業。

作品特色:
一流設定二流劇情,三流文筆四流作家,不入流小說。

個人著作:
2002年創作〈九舍無限好〉收錄於商周《我愛周星馳》
2003年創作〈熱水無限好〉收錄於《新新聞週刊》
2004年創作《醒來》(總有一天會出版)
2005年創作《痛。》(啊啊啊啊啊出版)
2006年創作《你好,我是死神》(尖端出版)
2007年創作《死神的電話亭》(尖端出版)
2008年創作《你好,我是飄飄》(尖端出版)
2009年創作《第一次拖稿就上手》(所以沒出版)
2010年創作《穿著勇者的藍白拖》(尖端出版)
2010年創作《至死不渝》(尖端出版)
2011年創作《2011年還沒到》(穿越時空來出版)
其餘得獎或單篇作品不及備載
★ 部落格:www.wretch.cc/blog/kooroano
目前文章數一千餘篇,人氣一千多萬。
本名那行純屬幻想,如果有人當真作者反而會很困擾

<後折口>
陳佑源作品集
Kooroano【天堂地獄】
001《你好,我是死神。》(改版中)
002《死神的電話亭》(改版中)
003《你好,我是飄飄。》(改版中)
004《穿著勇者的藍白拖》
005《至死不渝》

<腰帶文案>
(正面)
就算染滿鮮血、背負著什麼樣的詛咒都沒關係,
只要能和你在一起!永遠在一起!
暢銷作家陳佑源七夕真情獻禮!

(反面)
每個女孩、每個男孩、每個心有愛戀的人都曾做過這樣的夢,
即使生命一瞬比不上天長地久,即使人們總是哀泣著愛情的脆弱……
但我無論如何都要跟你在一起!
就算拋棄所有,我的愛仍會超越一切,直到永遠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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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作者序(第五回)
 
  至死、不渝、暗戀這幾個故事完成的時候,裡頭的主角們很快地連路上了我,各自指著裡頭的劇情忿忿不平地抱怨著:「這位大哥,你幹嘛把我寫得那麼卑鄙無恥啊?那時候剩下我一個,我要是無情無義早就跑人了,會這麼費盡苦心都是為了我的夥伴啊!夥伴啊!」「你去死啦,我最好會害怕了,遇到這種事老娘一定當場把那個變態給宰了!還輪得到他打第二通嗎?」「呵呵,這真是太有趣了,原來在你眼中我是這樣癡情的人呀?不過,如果是湘芸的話,或許可以喲。」

  於是我花了很長的時間解釋,這只是部小說,為了劇情需要更改一些設定是很合理的;就像你好老娘是死神裡的陳董,平常都是看Discovery這類的影集來打槍,但為了符合故事發展也得勉為其難的下載了A片。所以你們就別這麼計較,當作是為藝術犧牲好嗎?

  還好,大家都是知情達理可以溝通的好人,在我一番勸退下終於被說服:「不重寫我就詛咒你的PS3永遠無法開機。」「你去死啦!你最好公告只是同名同姓!不然老娘一定打到牛頭馬面都認不出你來!」「呵呵,你的下場呀,我很期待唷。」

  所以最後,故事在沒有更改的情況下順利出書了,謝謝大家。下回序待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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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第四屆日本トラ青小說首獎得主クロノユウゲン推薦序)
 
  「妳最期待的愛情是什麼?」對於這個問題,許多人的答案都是:擁有一份至死不渝的愛。

  隨著年紀的增長、社會經驗的增加,這份期待可能會更執著,但也可能轉化成另一種境界;畢竟在不同人、不同成長階段的心中,對愛的詮釋大相逕庭。

  所以,有些時候至死不渝這四個字很浪漫,有時候卻變得恐怖。

  先來說一個在下日前聽到的故事。

  某個名門世家有一對雙胞胎兄妹,自小感情就很好,好到愛上了對方;這秘密原本沒有人知道,直到有一天妹妹被告知她將要嫁給地方上另一個望族。

  先是一番家庭革命,但這門親事沒有延宕,妹妹的哭鬧也沒有改變任何決定,於是她出嫁了。

  當天晚上她就偷跑回家,準備和哥哥私奔;雖然有成功奔到,卻很快地被抓了回來。他們分別被軟禁在家中,但無時無刻不想著怎麼離開這痛苦的地方;就這樣,成功逃出去,又被抓回來,不斷重複著。

  直到有一天,他們在奔走的過程中來到一間破廟。

  「我們不要進去好不好?」看到詭異的神像和空氣中瀰漫的妖邪氣息,妹妹很害怕。「不要怕,只要是能容得下我們倆的地方,就沒什麼好怕的。」但哥哥認為這裡應該可以暫時躲避親人追來,堅持先住下來;而就在這一晚,他們同時做了一場夢。

  一場可怕、又真實的夢。

  夢醒後,他們毫不猶豫地照著夢裡的情境,向神像抽籤、許願:希望可以成為七世鴛鴦,誰也不能拆散他們。願望說完的時候,許許多多的笑聲與哭聲在廟裡迴盪著,而兄妹倆緊握著手,身影漸漸地消逝在黑暗之中。

  從此之後,兩家族再也沒有人知道這對兄妹的下落,雖試過各種方法去尋找他們,卻徒勞無功。而就在一年後,以及往後的每個一年後,家族中都有人上吊自殺;沒有理由、同一個時刻、同一個地點,無法理解的高度,這個詛咒很快地讓兩個家族破敗——親友、家僕,所有人都死於非命。

  於是,再也沒有人,能拆散他們了。

 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,人,為了守護重要的東西,會變得強大;但這份強大的信念或許帶來了某種幸福,對於別人來說,又會是什麼?

  也許,是夢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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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作者序(第四回)
 

  我的讀者最常問我這個問題:「你很喜歡寫鬼故事,或者說,你的故事總是圍繞著死亡。為什麼?」

  「有嗎?」聽完我仔細檢視了前幾部作品:在床上睡到升天去投胎、靈魂出翹後恍神把自己活埋、當勇者破關之後拉肚子死在魔王城的廁所、搭火車摔下去、開魔法陣炸飛自己、走在路上被撞成貼紙……怎麼會這樣!還真的沒一個是活的?

  等等!廢話!這一系列作品的主題是死神,如果大家從頭到尾都很健康,那死神是出來買便當的?就像某部獵人乘以獵人的漫畫,就算只有一回沒出現草稿大家也會覺得不對勁,這叫主題懂嗎?所以男女主角一起變阿飄是很合理的啊。

  「那幹嘛一直寫死神?最近落屎神也很夯啊!」有名讀者追問道。

  嗯,那這麼說吧。因為有記憶,所以有種東西叫過去;因為有期待,所以有種東西叫未來。人類因為開始信仰未來,所以崇拜並研究死後的世界,大部分的宗教也從這個環節闡述理念。有些思念,並不會隨著死亡消逝,反而在離開人世之後才越見茁壯;這些思念盤旋在假設的那一個世界中,凝聚成許許多多人追求的「最後的夢」,我這系列故事,重點在這地方,死神只是個說故事的媒介罷了。

  「那這世界上真的有鬼嗎?真的有死神嗎?你故事裡的設定都是自己掰的嗎?還是有參考什麼資料?」這讀者很有研究精神,提出的問題也很專業。

  世界上當然有鬼,是靈魂也好、是反射在思念體的記憶也好,絕對是存在的;至於死神及其他當然全都是我掰的,就這樣。

  「那關於陰廟、黑令旗、八字的設定呢?也是掰的囉?」這位讀者妳再問下去就會被發現是編輯假扮的了!妳不要因為被封鎖了就換方式搭訕我好嗎!

  民俗信仰或各宗教的傳說,我從還是嬰兒的時候就開始研究了;我多半斟酌保留一些設定,隨著故事需要和各人喜好刪修,當然也不能偏離事實太多,以免阿飄看我不爽。像至死這個故事裡的那些小鬼,為了劇情需要還得學著說謊、傳簡訊、上PTT,聽說祂們超火大的,我最近打電動一直當機恐怕就是他們在報復。

  「最後一個問題,你對於自己的鬼故事有什麼話想說?還有,最重要的!什麼時候可以把稿子交來?我想回家啦!總編說你不交稿我不能回家啦!」穿幫了吧編輯大人!放心!沒有交稿我是不會開PS3的,幸好我還沒關機。

  雖然是說鬼,但所有的事件都有邏輯因果可循,畢竟阿飄亂來的話祂會被同行恥笑;另外,如果把故事當成推理小說來看,多注意標題、時間等線索,會發覺很多有趣的小故事、裡設定在裡頭,所以希望大家多動動腦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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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16)
  公祭那天,晴晴的朋友同學、老師都到了她家。
  大家都哭成一團。
  楊湘芸也哭了。
  妳哭什麼?我冷冷地看著她。
  要不是妳,今天便不會這個樣子,是妳拆散了我和晴晴。
  而且,妳不能哭,我只想看到妳的笑臉;如果妳的臉除了笑容之外出現其他表情,那我就必須把妳的臉割下來。
  就像那些曾經讓妳失去笑容,所以消失在這個世界上的人一樣。
  於是,我開始計畫,要怎麼結束這一切;她已經完全的失敗了,失敗的作品,就該埋葬。
  只是在那之前,我還有更重要的事情。
  晴晴怕熱,所以土葬。
  夜晚,我挖開剛葬好的墳,打開棺木;我終於又見到晴晴了。
  她的屍體完全沒有腐化,赤裸裸的等待我的到來。
  「一切都在妳的計畫中嗎?」我吻了一下她。
  我感覺她的嘴角輕輕的上揚,我背起她,帶她回到我為她布置的房間。
  我不再觀察楊湘芸,但攝影持續著,因為我必須殺了她,為晴晴報仇。
  每夜,我讀著晴晴的日記給她聽,並和晴晴一起觀看我們的照片。我準備特製的藥水,讓晴晴的身體延遲腐化,我希望這藥水,能讓我們天長地久。
  但,也只能延遲而已。
  一天,當我回家換藥水時,我發現晴晴的腹部,有幾隻蛆在蠕動著。
  我愣住了。晴晴是我的,她的一切都是屬於我的;你們這些小蟲子怎能剝奪她?
  我看著晴晴,我不能再失去她了。
  我分三天的時間,用盡我為她買的餐具,將她一點一滴的消化在我的體內。
  那些蛆吃了晴晴的肉體,而我也必須將他們吃下去。
  這樣,才會是完整的晴晴。
  最後一天,我把炸得酥脆的骨頭啃完,便去照了照鏡子;我清楚的看到,晴晴和我的影子同時重疊在鏡子的另一端。
  而從這一天起,相簿裡面會常常出現新的照片,那是在房間的某處拍攝我的照片;於是我知道,她回到我身邊了。
  「晴晴,妳的願望達成了。」我笑著說。
  鏡子裡的晴晴,笑得好燦爛;或許這是她最滿足的一刻,她成就了她完整的愛情。
 
 
  (全篇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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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15)
  我花了半天的時間,將FDISK過的硬碟還原。
  錄影不能間斷,但我的思緒卻被分了開來;我必須好好思考曉晴的事,不然我日後將會被她牽絆。
  我把箱子拿到電腦前,開始一一看著。
  全部的東西,就是相片和日記;我慢慢翻著,總覺得時間像是在倒流一般。
  裡面有許許多多我的照片,曉晴總愛拿著相機在我身邊亂晃;看著照片,就覺得她在我的身邊,於是我一張一張看著。
  這是什麼?突然間,我發現一張奇特的照片。
  我將他取出,仔細端詳。
  那是我第一天到醫學院上課時的照片,因為手上帶了一本地圖,所以相當好認;我看著照片,將其他的照片也都依照時間作了整理。
  曉晴從我第一天旁聽,就開始拍下我的照片,那時候我還不認識她,那她為何要拍下我的照片?
  我慢慢看著,有種異樣的感覺;我逐漸翻出一些不該是她會擁有的照片。
  我所有的畢業照,大學以前的生活照,曾經放在網路上的照片。
  然後我翻開她的日記,一頁一頁的讀著。
  每看過一頁,我的淚水又無法控制的流下來。原來,她和我一樣,對感情致心致力,不同的是,她更以死來體現對我的愛。
  『這有相當的風險,但我仍願意這麼做;依他的個性,一定會喜歡湘芸這樣的女生。』
  『我一直在思考這一個問題。愛一個人,究竟是希望能和他在一起,還是希望他能夠得到幸福?當只能擇一的雙趨衝突下,我又會做出什麼樣的選擇?別忘了,他愛的是湘芸,不是我。』
  『或許,我會希望他得到幸福,放棄和他白頭偕老的機會。但,我會不斷的,窺視著他。』
  『他會殺了我。但這是最好的結局,這樣我才能永遠在他身邊看著他。』
  『只有死,我在他心中的地位,才是永遠。』
  我閤上日記本,閉上眼睛;但我感覺不到她就在我的身邊。
  或許缺少了什麼。
  我看一下日期,便準備開始動工。
  我將儲藏室整理好,布置成晴晴喜歡的顏色;裡面放滿了她喜歡的擺飾,我把相片和筆記整理好,放在架子上。
  等她回來,一定會喜歡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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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13)
  休學之後,我從事電腦業個體戶的工作;偶爾寫寫程式,接受外包的企畫案,這是我收入的來源。
  曉晴對我很好,她不在乎我的學歷,不在乎我是否能滿足她的物質需求;她時常照顧我的身體,雖然她的營養學是被我救起來的。
  也許我會娶曉晴吧。
  我很感動,也真的很滿足,這就是所謂幸福。
  我愛的人,與愛我的人。
  原本故事就應該這樣平淡完美地走向結局,然而,安逸使人墮落。
  有一天,因為企畫案需要提前截稿,因此我熬夜了三天,將程式趕了出來。精神不濟,我沒有像往常一樣徹底的整理房間。在我睡醒之後,我看見曉晴在我床邊留著眼淚;她的手上是我帶在身邊的那本,楊湘芸的相簿。
  「為什麼?」曉晴一邊哭,一邊哽咽的說著。
  「我沒跟妳說,我之前來旁聽妳們系上的課,是因為我喜歡上她了。」我遞了衛生紙給她,但她一揮手,把衛生紙打到地上。
  「這些照片是我在網路上抓下來,然後洗出來的。」我說著。
  「我知道,這些照片都是我拍的。」曉晴哭得更難過了:「那你跟我在一起,也是因為她嗎?因為可以更靠近她?」
  「我沒這麼賤,我不可能利用妳的感情。」我抽出衛生紙,擦擦她的眼淚。
  「我是喜歡她,但只是喜歡而已,也許妳不能接受這種論調。」我說:「但這是事實,不然我直接去追她就好,何必跟妳在一起?」
  「跟妳在一起,是因為我愛妳。」我將她摟在懷中。
  「對不起……我……我不該猜忌你的。不,其實我,我本來就……只是,看到這個……」曉晴在我懷裡,仍在哭泣著。
  「不,是我的錯……我早該跟妳說的。」我摸了摸她的頭,抱住她,然後看了一下時鐘。時間不多了,她知道了這個秘密,我不能讓她活著回去。
  我抱著她,思考了各種可能的方式;我不能掌握的事情太多了,貿然殺了她,一定會被懷疑。
  如果被關,我會失去相當長的時間去觀察湘芸;更嚴重的,我會失去她的信任。
  所以,唯一的方式就是製造意外,讓曉晴死於意外;而且我在這場意外中,也必須有很高的機率會面對死亡。如果我死了,那這些東西怎麼辦?我看了看曉晴手上的相本。如果我死了,還需要在乎這些嗎?
  但危險的是,如果我沒死,在我趕回來整理之前被別人發現,那就麻煩了。我無法確認這場意外會耽誤多少時間。
  所以,必須忍痛把它們處理掉。
  「晴晴。」我把她拉開,從她無力的手中拿走相本,並把我鎖在抽屜裡的所有關於湘芸的筆記、相片、光碟都拿了出來。
  「這……這些?」曉晴的身體,抖得非常厲害。
  「都是過去式了。」我把東西全部丟到垃圾桶,點火燒了。
  房間裡,那火焰無情的燃燒著,曉晴楞楞的看著,我也楞楞的看著。
  接著,我走到電腦前,執行我之前寫好的一個程式;那是螢幕保護程式,但,沒有輸入正確的密碼,便會執行FDISK,將資料全部刪除,我不認為會有人費心將資料救回,所以應該很安全。
  「你……不用這樣……」曉晴拉住了我的手:「我只要知道你愛我,就夠了。」
  「你喜歡別人沒有關係,只要在你的心中有我,我就滿足了。」
  曉晴慢慢說著。聽著,我感覺自己的心像是撕裂一般。
  我緊緊的抱住了曉晴,將她撲倒在床上;她跟我好像,愛一個人,可以放棄對唯一和佔有的執著。
  這才是愛。
  我雙手摟著曉晴的腰,聽著她的喘息,開始思索著這一切。如果一開始,我便是先認識了她,先愛上了她,那麼結局可能就不一樣了。
  可是我對愛的執著,就跟曉晴一樣,我永遠不會愛上別人,她們只會是影子和替代品而已。
  曉晴是最完美的替代品,可惜……

  我看著曉晴在我懷裡睡去,這是我們的第一次,也是唯一的一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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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14)
  我緩緩的睜開雙眼,看著醫院的病床,一一過濾所有人的對話;曉晴死了,我撿回一條命。
  我會有許許多多的後遺症,但沒有關係。因為秘密守住了。
  只是,當時我聽到曉晴死前的最後一句話,此刻不斷在我腦海盤旋著。
  「我不會恨你,因為我愛你。」
  眼淚不停的流了下來,就任何一方面來說,曉晴都不會比湘芸差,唯一分別,就是我太晚認識她了。這就是人生,相逢總恨晚。
  一星期後,我出院了。告別所有親友,我回到電腦桌前,所有的資料都還在,這表示沒有人碰過我的東西。但為了安全起見,我還是把程式執行一次,畢竟密碼我不會忘,但資料卻必須安安全全的保護著。
  『鈴』電話響了。我去接,是湘芸打來的。
  「對不起,在這個時候打給你。」湘芸在電話那頭說道。
  「沒關係,怎麼了?」我說道。
  「前些天,季伯母整理曉晴的遺物,有一些東西,好像是關於你的。」
  「伯母說,曉晴最在乎的就是你,所以那些東西就留給你吧。」湘芸說:「你身體好點了,再過來拿,還是我等下送過去給你?」
  「不用麻煩了,我晚點去拿好了。」我說道。
  我打開之前裝在湘芸電腦裡的錄影,隱約看見,曉晴的桌上有一個箱子。
  我關上螢幕,開始回想我和曉晴相識至今的種種。有人說,回憶的過程永遠比結局更美,我想活在記憶裡,也只能活在記憶裡,因為我和曉晴已經沒有未來了。
  我拿起外套,準備到女舍拿那一箱的回憶;臨走前我打開電腦,確認執行程式。
  這時候,我透過監視器,看見一個人坐在曉晴的位置上,看著那箱子裡的某一個東西;她是誰?她在看什麼?我試著把畫面調得更清楚。
  那人在看著一本筆記,一邊看,一邊抽搐著,或許是在哭吧,但我看著那熟悉的身影,卻是曉晴。
  有人說,愛情讓人完整,沒有愛情,人生就像破散的拼圖。我完全同意。
  也有人說,愛情讓人昇華,愛是讓靈魂通往天堂的鑰匙。這就不對了。
  愛是罪惡的開端,他讓人自私、貪婪,讓人終將為愛而墮入地獄。
  但,為了愛,我願與你放棄天堂,成為地獄裡雙宿雙棲的怨魂。
  我抱著那一箱滿滿的思念,回到我租屋的地方。我把它放在地上,把日記、相本一一的拿出來;裡面是我和曉晴在一起後的點點滴滴。
  看完第一本日記,我便把它們放回了箱子,我沒有打算繼續看下去;我回到電腦前,繼續觀察湘芸在做些什麼,這是每天必須做的功課。
  打開螢幕,盡是漆黑的一片。
  我操作了一會,發現我的資料全部被刪除了;在我離開的這一段時間裡,有人碰過我的電腦。
  是誰?其實我心裡有一個渴望的答案。我走到房間門口,以及客廳的大門,我回想了一下,確認我的密碼鎖當時是正確鎖上的。
  我大致檢查了一下客廳和房間,並沒有被翻過的痕跡。
  就唯獨電腦被使用過了。
  我走到廚房,倒了一杯水,這時,我聽到烤箱計時的聲音。我把蛋糕取出來放到桌上,蛋糕的形狀是由兩顆心重疊而成,這是我在曉晴生日的時候,兩個人一起設計的。
  這個世界上,只有我們兩個人會做這個蛋糕。
  看著蛋糕,我手上的水杯滑落到了地上。
  我都忘了,今天是我的生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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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12)
  很快地我知道,那確實是楊湘芸的男朋友。
  但這一點都不重要,除非他做了什麼讓我必須出手的事;所以我一直觀察著他,注意他怎樣牽動著楊湘芸的情緒。
  順便準備幾個懲罰他、或者讓他永遠消失的方案。
  另外,又大約過了半個月的時間,我和曉晴在一起了。
  每天晚上我都會自己做宵夜,送到宿舍門口,一式四份;雖然他們四個都一致的罵我會害她們變胖,但都會吃得很開心。
  為了製作更多好吃的宵夜,我買了各種餐具和食譜;偶爾我會教曉晴一些小技巧,這樣『她』就會有機會分享到這些美食了。
  看著『她』的表情,很成功。
  我寫了一支電腦病毒,透過MSN傳給曉晴。這支病毒會讓顯示卡的使用非常頻繁,但使用者看不出變化,不久,在一次重開機後,她的螢幕便沒有畫面了。
  於是,隔天早上,曉晴約了我幫她看看。
  因為是顯示卡的問題,很合理的,我借了楊湘芸的顯示卡來測試曉晴的電腦。
  但這是非常冒險的行為。
  如果被發現了,那我這些月來的努力就灰飛煙滅;於是我猶豫了很久,到底該不該用這麼危險的賭注來換取一點點的靠近。
  不用說,我還是決定冒險,因為這就是愛情。
  之後,我發現我的猶豫是多餘的,因為我的技術,她們四人的電腦有任何問題都會找我幫忙,包括看到不明的線路。
  但,隱藏在機殼裡面的線路,會有多少人懷疑是針孔?
  於是一兩次的謊言就可以輕易的打發她們。
  我透過木馬程式將影像回傳,藉此清楚地掌握了她的作息;更困難的下一步,就是怎麼到她家去安裝了。
  這倒是可以緩著,因為她回家的時間不多,長時間的,她會把主機搬回家;我調查過,她的親戚以及那個幾乎無能的男朋友,沒有人對針孔有研究,對電腦硬體亦不算熟悉。
  短時間內應該是沒有疑慮的。
  這樣就夠了。
  我要的不多,我不需要和她在一起,我只要在遠方默默的祝福她,在適當時機對犯錯的人制裁。和計畫不同的是,我現在有更多的機會和她交談,看見她的笑容。我和曉晴相處的時候,格外的謹慎;透過錄影,我知道我在她們四人心中都是完美情人。
  偶爾,我會幻想著自己和她在一起的情景;常常,我也猶豫著要不要和她在一起。
  但多番思忖,我還是覺得,這樣就夠了。
  這樣就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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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11)
  按照進度,今天下午下課的時候,我主動約了曉晴吃晚餐。
  「晚上有事嗎?」收拾筆記的時候,我問道。
  「喔?你要約我嗎?」她停下來,看著我,笑著說。
  「對,一起吃晚餐,我有些話想跟妳說。」我說。
  「我有男朋友了。」她突然說。
  「我知道。」我很快回著。最好是,如果有,當初就不會挑妳徒增麻煩了。
  「你怎麼會知道?」她皺著眉問:「是我剛剛跟你說了,你才知道的吧?」
  「是啊。」我也很快回著,就像是劇本裡頭設定好的台詞一般,只要照著念出來就可以:「我是說我知道,不是我早知道,或我本來就知道。」
  「嗯,要吃什麼?」她把東西收完,對著我問。
  有些人問對方要吃什麼的時候,其實心中都已經有預設的答案;他會等待你說出他的期望,殊不知這是很嚴格的考驗。
  「妳心裡頭有預設一個妳想吃的東西,讓妳決定吧。」我說了,雖然讓女生決定餐館是很沒有禮貌的選擇。
  「你會做菜嗎?」她突然問。
  「妳敢吃嗎?」我說。
  倒是沒有想到。
  雖然如此,我還是有備案的計畫可以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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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10)
  今天晚上,發生了一件很嚴重的事。
  楊湘芸的相簿裡頭,多了一個陌生男子的照片。
  以我目前所存有的相片集中,並不曾出現過這個人;而他似乎又與我為她畫下的關係網,不存在有什麼交集,當然,更不是其中一員。
  不是親戚,也不是老朋友,那他是誰?
  我期望是一個我漏掉的普通角色,而不是我所擔心害怕的那個角色。
  很矛盾,是嗎?我既然決定不追她,那為什麼要去在乎她喜歡上什麼人?要去在乎她和什麼人在一起?我有選擇的自由,自然就因這選擇得到代價。按照這個邏輯,我應該默默的祝福她們,而不是因為乍見的一眼妒火中燒。
  這不是我的矛盾,每個人都有這問題。喜歡上一個人,愛上一個人,自然就會有和她廝守的衝動;雖然這衝動不盡然能兌現,不盡然能成為事實,甚至連行動或多餘的幻想都被自限。但,還是會這麼想著。
  男配角的悲哀。
  在劇本中,男配角和女主角的所有互動,都是為了襯托出女主角與男主角而存在;或許有少數劇本會有離經怪誕的結局,但男配角所擁有的,其實還是只有角落而已。
  暗戀,便是注定了要自己當男配角。
  我一邊思考,一邊整理著那些新的照片;一共是八張,其中五張是合照。還是要印出來,這樣,才會更加刻骨銘心;不能吃苦,又怎能說自己配得上所謂貫徹愛的決心。
  但,這種感覺,就像把胸腔掏空,把心浸在鹽酸裡頭,任由它慢慢的腐蝕;雖不知過了多久會習慣酸與痛的刺激,但到最後,就只剩下回憶的凋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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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9)
  我幾乎可以說是變成醫學系的學生了。
  這也不是不好,但當初既然沒有選擇醫學系,便是放棄了些什麼,轉而去追求什麼;如今反了過來,為的是另一種理由,不免覺得有些造化弄人。
  我把自己設定成對醫學極有興趣,因為意外沒考上的學生,為此,才會數度過來旁聽,因為計畫著明年重考;其實不然,以我當時的成績,要上這裡是綽綽有餘。
  演技要好,就是在任何有人的時候,都要表現出劇本的規劃。我仍選定在固定的座位,假裝很有興趣的看著台上教授口沫橫飛,EMBRYOLOGY,真是一點樂趣都沒有。
  雖然在這裡我選擇低調與沈默,但似乎仍被人注意到了,無所謂。隨著下課鐘響,我收拾東西,但背後卻被人突然拍了一下。
  「嘿,你來了。」是曉晴的聲音。
  也許這是連續坐在她旁邊47次的效果。
  「妳有選這堂課嗎?」我假裝不知情的問道,當然,一般學生忙著自己學年的課業,都要被共筆折騰得流淚;要上修課程,除非有極大的興趣及毅力。但她沒有,她會來這裡,是因為她的下一堂課在這個教室,但我刻意與她錯開了。
  「不,我是路過的。」她說。
  才怪。
  「真抱歉,我誤會了,我以為妳是在偷窺某個人。」我說。
  「是啊,我在觀察那個人詭異的規律。」她很快說道。
  其實和她說話有一種微妙的感覺,或許是錯覺:她的邏輯和思考方式與我有些相像,短短的幾次對白,我甚至可以預測出她將要說出什麼。
  因為,如果是我,便是那麼反應著。
  「你7、8堂有要上的課嗎?」她突然說。
  「有。」我回道,之所以會刻意錯開,是有原因的。
  「這樣呀……那掰掰囉。」她閃過一下失望的神情,然後揮了揮手;我轉過身揮手,離開教室。
  如果我陪她留下來上課,那有九成以上的機率會跟她一起吃晚餐;但今天晚上我得提前趕回去寫筆記,不然前些天因為撰寫關於楊湘芸的日記導致落後的進度,有可能讓人發現我不是那麼的認真。
  不過後來,這問題變得輕鬆許多,因為曉晴讓我加入了共筆的陣容;上課的時候,我不必再一邊思考一邊抄著重點,筆記常使我分神。回家之後,也不必麻煩的將重點還原成上課內容,特有的共筆文化,其實是很有趣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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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8)
  「你比我們班上一些人,還認真呢。」今天下課的時候,曉晴突然對著我說。
  「沒有興趣,就不會來。」我說:「沒有必要半調子。」
  季曉晴,如果我沒有判斷錯誤,她就睡在楊湘芸的上舖,書桌就在她的旁邊;而她上課時習慣坐著的位置,當然就是我選定座椅的隔壁。
  她也是個美女,要追起來,恐怕也不甚容易;但就某種觀點看來,我沒有後顧之憂,不需要擔心太多日後現實的問題,只要注意保持幽雅而完美的演技。
  然後撐到我裝上針孔,再拖延一些時間即可。
  「你以前都坐在那邊的,最近怎麼搬過來了?」她笑著問。
  她從以前就有注意到我了嗎?
  「也許是因為坐在美女旁邊,抄起筆記會心曠神怡些。」我隨口說說,一邊整理著包包,準備離開。
  進度要調整得剛剛好,不能超過,也不能拖欠;今天,是我和她的第一次對話,到這邊就可以了。
  「失陪了,我有事。」我拿起包包,往外走去。
  「你明天會來麼?」她突然問道。
  「看有什麼課吧。」我說,便是離去。
  明天楊湘芸和季曉晴都沒有選課,我來做什麼?不對,應該要來。必須把選課的原則塑造出某一種規律,在這個規律下必須包含楊湘芸極大的課程,然後穿插季曉晴的部分。我反覆看著課表,可能只能全勤了吧。
  但,時間不夠。
  我掙扎了很久,還是以興趣不合的理由辦了休學。
  另外,我在她們宿舍附近約200公尺的地方租了房子,開始進行各種準備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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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7)

  計畫必須改變。
  要得到更多,要靠得更近,恐怕就必須失去一些東西;極度不等價的交換,這就是愛情。但我要怎麼樣才能接近她?又保持足夠的距離?我想了很久,只想到一個答案,因為要讓原則的犧牲降到最低。
  之後,所有旁聽的課,我都變得十分活躍;醫學系的教授、學生很快認識了我,這麼一個奇特的旁聽者。
  為了讓這個活躍除去笑謔的性質,我做足了功課;所有的發問都具有建設性、爭議性,還有笑點。
  我盡可能的低調,在下課之後便離開教室,去做更多的準備。
  準備什麼?
  我開始調查她的室友,同樣記錄她的興趣、性格,因為我想到唯一的答案,就是讓她的室友愛上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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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6)
  我開始改變了自己的習慣。我試著把自己的作息調整得和她一樣,並試著讓自己喜歡上她的興趣。這是為了什麼?也許是想體驗她的生活和感觸。
  我把硬碟裡的流行音樂全部刪除,換上她硬碟裡的古典樂;確切一點說,我有一顆硬碟的內容,是從她的硬碟裡複製出來的,並且持續在更新著。
  我盡量錯開自己系上的課,到她的醫學院去旁聽;我會挑一個幾乎和她不會有照面的位置,但我可以清楚的看到她。
  於是,她和哪些教授、哪些同學比較熟,習慣的上下課路線,她的宿舍,以及她的家,都清楚的紀錄在我的筆記與腦袋之中;我更製作了一張地圖,標示了她的活動範圍,漸漸的,我覺得我比任何人都還了解她。
  這些都是很簡單的,困難的是,我要怎樣才能在她宿舍和家裡,裝置針孔攝影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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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5)

  我想了很久。
  到現在為止,她在我心中的地位仍然像女神一樣,如同段譽心中的神仙姊姊,我絕對不允許這樣的地位有任何的動搖。
  那麼,我便會害怕,因為更深的認識,而有減於我對她的愛慕;但同時抵觸了心中另一矛盾的訴求,畢竟我想要知道她更多更多的一切。
  而她對我的印象,在現在這個時候是0,或許有機會她會比較喜歡我,甚過討厭,但我似乎無法接受這麼一點的失敗可能。
  於是我下了個決定,我應該這麼做。
  我永遠不會讓她認識我,我不會交她這個朋友,更不會去追她,在她的生命、記憶終將不會有我這麼一個人。
  這會有一點困難,因為有太多的變數,但我必須更加努力,來貫徹我對她的愛。
  首先,我必須做到的,就是不能讓任何人知道這件事。
  另外,從今天開始,我要掌握她的一切動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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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4)
  我曾經考慮要不要和朋友們討論這個問題。
  但我看著一旁的兩位室友,再想想班上其他人的個性,我想他們會有怎樣的答案,其實已經有譜了。
  一個會要我適度的接近她,先找個不唐突的理由搭訕,跟她交朋友,然後再趁最好的機會跟她告白。
  另一個會要我直接跟她說清楚,大不了失敗了他就借我他珍藏許久的A片。
  這似乎都是很棒的選擇,但完全不符合我的想法。
  於是,大約兩天的時間。
  我將她相簿裡的所有相片下載到硬碟裡,並備份了幾張光碟;然後我到學校附近的影林影印店將照片全部洗了出來,一共洗兩份。
  一份帶在自己身上,在想她的時候可以隨時拿出來觀賞;另外一份鎖在抽屜裡,做什麼?我暫時也不知道,但我的直覺告訴我有這個必要。
  蒐齊了。
  電子檔、相片、以及我腦中的成像。
  於是,我想要追尋更多的東西。
  她的相簿純粹只是存放照片,或許是要留給親朋好友;其餘,沒有網誌,也沒有開放留言,沒有個人資料,沒有建立好友名單,在無名小站文章數0。所以,要找出更多的東西,恐怕有一些些難度。
  這時候,我便相信了愛情讓人強大的鬼話。
  最簡單的,我先在搜尋引擎上鍵入她的ID,若沒有資料,便要求同時符合「好友」的字串,於是我找到了幾個在無名設她為好友的帳號。雖然在那些人的留言板或相簿之中沒有她留下的痕跡,我卻得知了她名字中可能的字與曾有的綽號。
  畫好關係圖之後,接著,我又在各BBS站台搜尋她的帳號,如果她使用同樣的ID,那我便能輕易的找到她;假使沒有,就得從位址下手。
  從PTT、不良牛、椰林、KK開始,我陸續比對了176個比較有名的站台,而其中31個有她使用的帳號,其中47個有她出現過的位址;以上,和無名小站曾經同時符合過的,有2個。
  這樣就已經夠了。我開心的笑了一下。
  根據這個結果,我翻遍了所有看板與精華區,將她在該站台所有發表過的文章找了出來。除了同樣印成兩份之外,我更記錄了她使用過的所有位址、所有帳號,很快的,我便確認了她是誰。
  陸續的動作更是輕鬆愉快,搜尋她的名字,到她的學校、她朋友、同學的網頁,記錄所有內容;然後,透過迂迴的管道去聯絡認識她的人,以便得到一些東西。
  大約一個星期。
  我有她的所有畢業照,所有網路上發表過的文章,放過的照片;也大致側寫出她的個性、生活習慣、價值觀。
  再來,我想要做的,就是如何去接近她,以及該不該去『認識』她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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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3)
  整堂課我都聽不下去,老師說了什麼,恐怕一點印象都沒有;畢竟在這種時候,再有趣的議題都無法挽回散去的魂魄。
  所以,留著,沒有任何好處,沒有任何意義。
  當第一節下課鐘響,我便拎起包包,要離開教室回到宿舍。
  「你跟某人住久了,被傳染了喔?」同學看我要離開,調侃了一下。
  他指的那個人,在班上是以蹺課聞名的,要不是同寢,相信我不會認識這個同學。我淡淡的笑了一下,便往山上走去;直到此時,我滿腦子都還是那一張照片,其餘的聲光翻湧,都只是不需要費神的背景而已。
  回到房間,那位室友還在睡著覺,本想和他說話,談談我難得一見的蹺課;若此,便也作罷。
  我回到位置上,直接開啟了電腦螢幕;當然,瀏覽器仍停留在剛剛的那一個頁面。當下我便先將網址和使用者名稱加到我的最愛,這樣以後就可以很快的找到這個相簿了。
  當然,我要的可能不只是如此。
  話說回來,乍見之下的那種漣漪是什麼感覺?是,一見鍾情嗎?
  我慢慢翻著相簿,一張一張仔細的端詳。隨著一幅幅藍天白雲的漂泊,山水與建築的切換,我像是融入了她的生活一般。
  我一邊看,一邊思考著。
  她不算是什麼絕色美女,但卻有著某種筆墨難書的氣質;不過,這不是重點,她吸引我的是那對眼睛和那甜美的笑容。這時候,其他的一切彷彿和背景一同消失在照片的黑暗之中,我所見只突顯出那張迷人的臉和勾人的眼神。
  看完她的相簿,我想,我愛上她了。
  於是,從這一刻起,我的人生變得充實起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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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2)

  這一天,仍是個很平凡的開始。
  一樣的天,一樣的雲,一樣的風;一樣的鬧鐘,喚醒一樣的人。
  我簡單梳洗一番,然後回到寢室整理課本,將它們隨手放進包包中。瞥見尚有相當的時間足夠我恍神許久再漫步去教室,我考慮了一秒,便又打開電腦螢幕,藉瀏覽網路來消磨。
  我面無表情的看著無名小站的相簿,或許美女看多了,也是會麻痺;只是總沒理由的,會不自覺地點選下去,或許便是因為心中有一股無謂的期待在作祟,催眠你在這其中會有意外的收穫。
  從熱門相簿開始,我快速的向下切換著人物,之後,我便胡亂的選擇;當縮圖的畫面勾勒出些許的興趣,我便以右鍵開啟新的分頁,待後一起檢視。
  「你不上課喔?」看到一半,突然傳來室友的催促;我看了一下時間,竟已過了許久,再不下山便要來不及了。
  從男生宿舍到學校山腰的教室,大約要五到十分鐘的步程;如今只剩下四分鐘就上課了,令我心中浮起些許遲到的戒備。
  「網路真是害人的東西。」我說道,壓下心中對時光流逝的訝異,便伸手將螢幕電源關閉。而在此時,之前點選的一個相簿,正巧在這時候完整地開了起來。我不經意的看到了其中一張照片,突然間,我心裡浮現一種難以言喻的感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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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0)
  網路是一種非常有趣的連結,它將一些本該是素昧平生的人牽連在一起。
  因此,很多人在網路上留下了思想、意念,留下了倩影、生活;在理想藍圖上,或許憑藉著這些線索,可以交織到畢生難尋的知己知音。
  但他們也不知道,這一些些的蛛絲馬跡,或許會讓什麼樣無法預知的人,找上門來。

  (1)
  很多人都知道,暗戀一個人,那是什麼樣的滋味。
  愛上一個人之後,總會有一種奇妙的慾望在心裡頭慢慢的延伸著;想要知道得更多,想要靠得更近,然後想要擁有,想要獨佔一切。
  於是,當暗戀的弦繃緊到思緒無法負荷,這時候便面臨了殘酷的抉擇。是該繼續隱藏下去,或者浮出表面陳述自己的心意?
  而抉擇之後,又將面臨殘酷的答案。或許就此消失,彼此消失在彼此的世界之中;但或許有那麼一點機會,可以編織理想的結局。
  大部分人心中的理想結局,便是幻想著有朝一日,能和對方長相廝守。
  這就是,理想結局嗎?我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。
  回歸初始,愛一個人,究竟是希望能和他在一起,還是希望他能夠得到幸福?當然,兼而有之是眾所期待;但,在只能擇一的雙趨衝突下,我又會、又該做出什麼樣的選擇?
  我想,或許,我會希望他得到幸福,放棄和他白頭偕老的機會。我會在遠方默默的祝福著他,看著他沉浸在笑容與歡樂之中;然後,就這麼不斷的,窺視著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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