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惡搞:強者系列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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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


  同樣是KTV,在不同人心中卻有不同的詮釋;即便是同一人,也因為時空的不同而有迥異的心境。

  最初對錢櫃的印象,是一個栽培我成為背景道具的訓練場;家母狂愛唱歌,每當工作閒暇便會拖著不甘願的我到錢櫃受苦。家母歌唱功力極佳,可惜長得太抱歉所以沒進入演藝圈;那不是重點,重點是既然她唱得這麼好,為什麼我說是去受苦呢?

  很簡單,因為我是背景道具,就像是KTV包廂內建的沙發一樣。

  家母是平常沒做虧心事,半夜鬼敲門一樣會怕一下的那種人,所以總是帶著年幼無知的我陪同她壯膽;既然我只是去陪襯的,當然我就沒歌可唱,就像電影裡頭盡責的沙發不會跟男女主搶對白一樣。

  一首首的歌曲過去了,家母手中的麥克風也感染著她內心澎湃的熱情而溫暖著;然而,我就像另一支麥克風般,空虛、寂寞、寒冷地被遺忘在包廂的一角,目不轉睛地看著眼花撩亂的螢幕哀怨。

  因此,KTV在我懵懂的心靈中,刻下了慘忍的烙印;要我去KTV唱歌,就像逼正在看卡通的小學生寫作業一樣慘絕人寰。

  錢櫃,就這麼摧殘著我幼年的時光,在我腦海中譜成一無法抹滅的驚嘆號。


(2)


  幼時總是陪同母親到KTV唱歌,並在母親強大的歌喉下淪為陪襯用的背景,因此小時的我對KTV總是懷抱著又怕又恨的情感。

  直到我升上高中之後,才知道KTV除了被母親抓去受苦之外,也是一個可以和同學交流感情的地方;就在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,我與四名同學,就這麼浩浩蕩蕩地到了錢櫃——重溫讓我百感交集的記憶。

  由於同學們的歌唱功力極差,和家母相比,就像烏龜追火箭一般望塵莫及;聽到他們慘不忍睹的歌聲,一直沈默的我就像被蘋果砸暈的牛頓般,頓時領悟到自己的天責。

  我要唱歌。

  我必須唱歌。

  我感受到偶爾進包廂的服務生對我投以求救的眼神,他們彷彿在祈禱我拿起麥克風,結束那魔音穿腦的折磨。

  於是我拿起麥克風,準備拯救受苦受難的同胞。

  然而就在手起這瞬間,我發現了一個驚天動地的秘密:

  我不會唱。

  小時候看到我媽拿起麥克風,便彷彿歌神附身一般輕鬆愉快地唱著歌,我直以為唱歌和人權一樣是與生俱來的福利。

  然而,想不到,唱歌就像愛迪生說的,要有一分的天分,加九十九分的努力;這一分我有了,但剩下的九十九分早像廁所裡的糞便一樣,被沖的一乾二淨。

  很快地,麥克風從發呆的我手中被同學搶了回去,現場再度陷入水深火熱之中。


(3)


  上了大學之後,不管有課沒課,和同學們到KTV唱歌交際應酬,變得和呼吸一樣理所當然;而我在包廂中所扮演的角色,也隨著我到錢櫃的次數而進化著。

  最開始,我扮演的角色是分母。

  我到KTV的唯一任務,就是在唱完收工之前幫大家攤錢。

  我一直沒唱過歌,拿到麥克風就像乾掉的三秒膠一樣毫無生氣;所以我的手和麥克風就像牛郎織女般無法相聚,而所謂的七夕,也只是透過我傳給旁邊那個人,麥克風永遠無法分享到我手中的溫暖。

  然而,就在我大二下第四次到錢櫃的那一天,一切都改變了。

  我不再是分母,而是啦啦隊加分母。

  除了攤錢之外,我還必須幫唱歌的人加油,這是我這一生真正在KTV中展現充滿力與美的互動;而在我大三上第二次去KTV的那天,我的身份又昇華了,除了分母和啦啦隊之外,我還兼具餿水桶的要職:負責將同學點來沒吃完的餐點啃光,只因為那天大家都忙著唱歌不想吃東西。

  孫文說,每個人都想當主角,即便是道具,也希望自己在世界有存在的感覺;當然,上一句話孫文沒說是我自己說的,但我卻發誓,總有一天,我要奪回麥克風,真真正正地唱一首歌。

  不過這個願望,一直到我大學畢業都沒實現。


(4)


  我在KTV所扮演的角色,除了背景之外便是分母,這個悲劇一直到我交了一個女朋友之後才改變。

  因為她說我唱歌應該很好聽。

  這話的震撼性,和中樂透沒什麼分別;我聽到的瞬間便立刻繞柱子轉十圈,體驗著天懸地轉的震撼。

  就在當天晚上,我帶著她去了錢櫃,這是我這一生中第一次嘗試自己點歌唱歌,就像亞當夏娃初嚐生魚片般緊張;到了錢櫃包廂之後,我和她開始點著會唱的歌曲,我不想讓她失望,所以點了一些從小便聽到可以倒著默寫的熱門歌曲。

  應該不會太慘吧?我暗自祈禱著。

  但當我唱出第一句的同時,我彷彿感覺到這個世界和我銀行存款一樣,正蠶食鯨吞的凋零著;我閉上眼睛忍住呼吸,準備接受殘忍的批評。

  但我聽到了掌聲。

  不是被甩巴掌,而是拍手的掌聲。

  「你唱歌真的很好聽耶。」她這麼說。

  雖然現在是七月半但當時不是,雖然不是但我還是聽到了見鬼的這句話,我咬著牙把歌唱完,並鐵著心唱著剩下的歌曲;而她則是非常開心的聽著,並一邊拍手喝采。

  從那一天起,我便開始唱歌,不管是散步睡覺洗澡上廁所,都會唱歌;而她總是聽著我的歌,然後幸福地說著好聽。

  這是,愛情的力量嗎?情人眼裡出西施?情人耳裡出歌神?

  不,因為她唱的比我更難聽。


(5)


  有一次,雅怡約我去錢櫃幫她妹妹慶生,因為她們都是正妹,如果不小心要我唱歌,但我卻唱得比殺豬還難聽,那不就尷尬了?

  於是我開始練歌。

  這是我今生第一次練歌,練了整整一下午,成果是好聽到我自己都聽到哭出來;之後慶生會取消了,但我卻發現我只要稍微練過,其實歌聲也不是自己想像中的糟糕。

  於是我繼續練歌,一遍一遍重複唱著我聽過的歌曲。

  而在一次文學版聚之後,版友們相約到錢櫃唱歌,我帶著緊張刺激的心情,隨著她們到西門町的錢櫃;電梯中我不斷強調著:「我唱歌超難聽。」要是大家覺得好聽表示我謙虛,大家覺得難聽表示我誠實,所以這話絕對是天衣無縫,有縫退兩倍差價。

  而在我唱完寶哥的歌之後,版友們便飄來嫉妒的眼光。

  「你唱歌很好聽耶。」

  這是暨我唱歌超難聽的前女友外,第一次有人這麼說,而且不只一個人;換句話說,我脫離了『中共打來可以派我到前線唱歌』的稱號,正式列為會唱歌的優秀國民之一。

  從那天起,我只要有事沒事就開始練歌,不論是催稿的編輯或被錢櫃騙走的薪水,都無法澆熄我內心滾燙的一把火。

  不過這次拖稿跟唱歌無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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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從小就很窮。

因為我所有的錢,包括零用錢、吃飯錢、衣服錢,

都會莫名其妙的跑到玩具店。

但我還是得餬口,所以我就想到一個兩全奇美,天經地義的好方法。

吃餿水。












國小的時候我總是自告奮勇幫同學處理吃剩的便當,目的很簡單;

因為大家都很挑食,飯啊菜的都剩很多,

為了同時滿足我的生理需求,並減少他們浪費糧食的罪孽,

我每天都在吃大家剩下的餿水。


我們班有20個人,夠我當三餐了。












上了國中之後,我失去為善不欲人知的勇氣,

結果我國中所有的同學都知道我的義行;

於是我多了新綽號:餿水桶。

這個演變是有歷史的,一開始我只吃朋友的便當,到後來我海納百川,

全班36份便當最後都會回到我的口中。














上了大學之後,這種機會變少了;

因為政大學生像我這樣的還真的多到不行,

每次看到自助餐店空蕩蕩的搜水桶,

我知道我又得熬過一個悲慘的冬天。


雖然說那是夏天,但不重要。









上天有好生之德,如果沒有就算了,

但就在我窮困潦倒之際,有了這麼奇特的因緣;

六舍福利社的天殘老闆,看我為政大奉獻心力,深感佩服,

於是伸出溫暖的天殘腳給予我鼓勵與支持。

那不重要,重要的是他總是把過期的飲料和三明治,送給我作救濟。

過期算什麼?人真的肚子餓起來,還會跑到廁所跟人要大便吃;

但我不吃大便,於是就在天殘老闆的善意之下,我成功的從政大畢業了。










被政大踹出門後,

我做過非常多的職業,除了妓女之外大抵都幹過了;

由於有很長一段時間是開餐廳度日,自然也就沒有飲食問題。


然而,就在餐廳倒店之後,悲劇的轉輪便慢慢的上油中。

(上油就是還沒轉,先潤滑一下而已。)













我同學都覺得很奇怪,我為什麼一直哭窮;

明明我月薪五六七萬的,錢都到哪裡去了呢?

這個問題我也在思考,等我想到了會再告訴大家。


這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去年底,因為進了好幾批貨,

導致我手上的現金所剩無幾;

我其中一個上游見我三餐不繼,於是送給我兩百條巧克力。








是的,你沒看錯,就是兩百條巧克力。

大家都以為我很有錢,

我有數十台筆記型電腦,四五百支名貴的古董玩具,

一台出過車禍的二手馬車,一棟沒水沒電的房子,

還有兩百多條巧克力。

但是我現金只有8塊,存摺只有14塊,

上次加油95加10塊,被瞪很久。









你一定想翻桌,電腦那麼多是要哭窮什麼?

很可惜,我沒辦法賣出去啊!

我YAHOO拍賣帳號欠繳,不能賣新的,連舊的要降價也不行;

你或許會說有BBS的二手版啊?

很抱歉我電話線被剪了。

但就當我又陷入困境的時候,我想到了巧克力。












我背起僅存的大袋子,裝滿了巧克力,在台北街頭兜售;

後來還晃到電影院,遊說售票小姐搭配票一起賣。

很快我多了一個新綽號:賣巧克力的男孩。


我沒錢,但是我有巧克力,我有電腦,我還有賣不掉的房子,

我回到了自然經濟的狀態。











19條巧克力換一場電影,2條巧克力換一杯奶茶,

5條巧克力換一個便當,真想不到換巧克力在政大挺歡樂的。




但是好景不常,好書不賣,200條巧克力很快就換完了。

沒有巧克力,怎麼辦呢?













搞笑啊,我現在當然有錢啦,巧克力只是過渡期嘛。

遺憾的是,我換上癮了。


我拿了兩台M50到上家那,問他要不要換巧克力;

M50市價數萬,我至少可以換個4000條。

但是,他只剩下60條巧克力,根本無法滿足我的需要。

怎麼辦?沒有巧克力可換的日子要怎麼過啊?













當然是照常過啊,所以故事就結束了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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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1-


一開始以為自己討厭英文,是因為懶;後來抽絲剝繭,知道這是有歷史的。

國一時,英文幾乎都是滿分,因為在國一的時候,認識了一個正妹。

為求表現,我英文都盡最大的努力去考試;檢查在我的生命中是不允許的,
但為了滿分,我總是忍著痛留著淚的把考卷再看一次。

所以,那個正妹到現在對我的印象,就是四個字,英文很強。

國二以後的老師同學聽到這四個字,要不笑到掉智齒,就是笑到從教室滾到校外;
還有人笑到胃痙攣住院,更有人笑到這輩子再也笑不出來

可見這過程,經歷了一個可歌可泣的轉變。

-2-


就是,從某一天起,我再也沒看到正妹了;
當然,她好好的,沒病沒傷,就只是沒再見面了。
沒有為什麼,天下無不散的宴席,小時候和你打架的鄰居,
上課一同胡鬧的同學,被你譙的半死的老師,都會莫名其妙的不見;
沒有為什麼,雖然台灣這麼小,地球這麼小,但就是找不到他。

或者,懶得找他。

就這樣,我再也沒見過他了。
失去了這個動力,也就失去了我念英文的意義。

就像上帝把海水全部倒掉,魯夫便怎樣也當不了海賊王;
就像魔人普屋把地球人殺光了,夜神月的筆記便不用寫了一般。

所以我,幹嘛念英文啊?

國二之後,我的英文成績完全交給上帝,
題目看不懂,也不需要懂,只要知道原子筆要劃對地方,就可以了。

-3-


我總帶兩個10元到考場,這是我作弊的工具。
輕輕一丟,如果是聖茭,選3,如果是笑茭,選2,如果是無茭,選4。
如果錢掉到地上,被人撿走不知道哪一面,就是靠茭,選1。

結果,我英文的成績便難以進步,當然也難以退步;
成績永遠維持在20~30分之間,當然,如果選擇題越少,成績就越低。

上了高中,英文一樣不念,直到大學聯考前一週,才拿出單字表;
拿出來放在床頭,讓神明多背點單字,擲茭的時候可以多關照點。

大學聯考那天,擲茭的動作瞬間被監考官制止,無奈之餘,只好改變戰略。
所有的選擇題,我都選C,非選題把答案胡亂填之後,寫了個中文作文;
然後把所有的精力拿來做閱讀測驗。

結果,30分。
倒扣的詛咒下有這樣的成績,我偷笑了很久。



-4-

上了大學,更不會念英文。
必要之時就用譯本,不過我連譯本都懶得找;
於是所有需要閱讀西文的考試,我都在過去的經驗與虎爛中過關。

最可怕的是大一英文。
我被當了六次。
當初大一選上的時候,學長安慰我這個老師沒當過人;
於是,他破功了。

直到大四時遇到了性情中人。
我放棄所有與作文無關的題目,然後用所有的考試時間,
寫了一篇至情至性感人肺腑的作文,當然,是用中文寫的。

於是我過了,因為我在文章裡面將某個政黨批個狗血淋頭。

現在,我面臨最大的難關:研究所。
必考英文不說,連專業科目都是用英文出題,看不懂,再會虎爛也沒用。



-5-

題目要我說明封建制度的莊園,我寫羅馬衰亡的經濟理由;
免疫學就不用說了,拿到考卷,我以為在考英文。

所以,研究所考不上,是有理由的。
這個理由,是有歷史的。

國一時,曾經對我說,說我英文很強的那個女孩。

我需要妳。
請妳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,跟我聯絡;只要我英文救起來,我一定可以得諾貝爾獎。

我忘了妳的長相,妳的名字,因為那不重要,
重要的是妳那句「英文很強」。

如果有人看到這篇文章,也請幫我轉到各大尋人版;
那女孩特徵是有點黑,自然捲,長的像翁虹,必要我可以提供素描。

如果妳看到,就請直接回我信箱,台灣的成功從妳我的相認開始。


-完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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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1-


從小到大,不管做什麼事,除非有莫大的興趣,不然,總是能拖就拖。

能拖到明天的,就拖到明天;不能拖到明天的,就拖到後天。

因為懶。

剛出生的時候,醫院裡的護士感到詫異,這孩子怎麼不哭呢?
難道他是默娘轉世,默子?

不,因為哭很累,我懶得哭。

當然,長大之後遇到感人肺腑的情境,我的眼淚還是會不自禁的流下來,
這證明我絕對還是個性情中人;只不過,他留他的,我還是懶得哭。

-2-


我很喜歡唸書,充實知識對我而言跟打電動、打嘴泡一樣自得;
可惜我懶,看了封面和目錄,便懶得看下去,所以智慧一直停留在過去。

結果,我的程度沒有國小畢業,好在五年級以前勉強有唸書。

因為懶,沒有外表,沒有身材,沒有內涵,沒有才華。
沒寫到的不代表有,因為我懶得列表。

想開店,但早上懶得起來。
想當作家,但文章懶得寫。
想考研究所,但書懶得念。

就是懶。

有人說,懶是天才的印記,說這話的人想必不是天才。
也有人說,懶的人頭腦會遲鈍,但我全身的血液都在腦兒亂竄。

不過,他想他的,我還是懶。

-3-


很多人指著我罵,你這麼懶,跟豬有什麼兩樣?
當然有,還有好幾樣;
豬吃完睡睡完吃,偶爾還會滾滾泥巴、傳宗接代。

吃飯太麻煩,我懶得吃,頂多一天吃一餐。
睡覺太麻煩,我懶得睡,所以一覺不醒,春夏秋冬皆眠。
玩耍太麻煩,還要出門還要換衣服還要回家,我懶得玩。

有人問,有男生不打槍的嗎?有,因為我懶得打。
片子看完晚上睡一睡自己會留出來,何必浪費體力去搖晃呢?

對,就是這麼懶。

懶得寫文章,因為打字太麻煩;
但又懶得說故事,還要一次一次講,只好把他打出來。
打沒幾個字,懶了,就讓靈感孤獨的在腦中亂飄。

文思雋永,下筆不能自休,因為我懶得停。

-4-


就因為懶,不管什麼事,能拖就拖,不能拖就硬拖。
今天要交的報告今天天亮寫,今天要考的試下輩子再看,
今天想看的電影下個月抓,今天想追的女生到明年再告白。

有沒有這麼懶啊?有。

那乾脆長眠算了,不行,作夢很累,我懶。
那乾脆一死了之,不行,自殺很累,下地獄也累,我懶。
那投胎當隻豬吧?不行,吃完睡睡完吃、滾滾泥巴傳宗接代很累,我懶。
那到底該怎麼辦?這是一個麻煩的問題,要我去解釋他就更加的麻煩,
還要解釋到你們懂就是麻煩中的麻煩,最麻煩的是,我懶的解釋。

我會打這麼多字,也算是奇蹟,手打手的,腦想腦的,我睡我的。

所以,不用再催搞了,我一定會拖的。

早知如此,當初就別連載了,可惜,我懶得回去刪。
更何況,我當初一定懶的知道。

-完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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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機車駕照是簡單的一件事,大家都知道。

筆試簡單,路考也不會太難。

雖然最近多了7秒鐘15公尺的平衡木,但是咬咬牙還是可以撐過去的。

不過前提是,那車子沒有問題。

我去考駕照的時候,因為被同學誤傳,以為只要錯2題就不及格;

我沒有車,到考場才知道沒得租,所以打電話跟高中同學借,

考完怎麼算都覺得自己錯了三題,於是跟他說不用來了,

他很聽話沒來,但是我92.5筆試過了。

眼看著就要路考,可是我沒有車,打電話給他卻是他親切的語音信箱。

如此,只好跟其他考生借。

問了半天,才發現,每個人的車都不是自己的,而且主人都不在現場。

沒辦法,只好道路上去攔人借車。

憑我可人的美少女臉孔,在30分鐘的掙扎之後,終於借到車了。

但是那是一台油門壞了,煞車壞了,龍頭歪了的150CC機車。

沒辦法,都麻煩人家下車借到了,不好意思說不要,只好硬著頭皮騎了。

之前那平衡木因為有許多人沒過,

至於我,一來不是自己習慣的車,二來車子有點問題,

考的時候我身體一直晃來晃去,大家都肯定我一定不會過。

但是我過了。

大概是覺得不可思議吧,有人還拍手鼓掌。

基本上只要考過平衡木,駕照就等於拿到了。

雖然有很多扣分的限制,但那些限制幾乎是不可能犯的。

比如說,肇事扣32分。

拜託,怎麼可能有人在路考考場肇事呢?

難道他要撞主考官嗎?

真是笑死人了。

不過,

我還是撞倒主考官了。

當我要轉進還場道時,我怎麼按煞車,車都拼命催油門。

車子就直直的往主考官撞去。

我不會是中華民國史上第一個路考肇事的吧.....

就看主考官惶恐的眼神,緊張的對我說:

不...不..不.要..緊..張.....

就當我黯然的騎完,準備把車還人回家的時候。

路人甲跑來跟我說:恭喜你考過啦~

我:???

路人甲:剛剛真是嚇人呢。

我:???

路人乙:你喔,害我們死了多少細胞啊。

我:啊?我過了嗎?

路人丙:對啊,只要沒把報名表還你,就是過了啊。

我的天啊,這樣也能過,難道是主考官怕說沒給我過晚上會再被我撞嗎?

為了求證,我跑去問主考官;我過了嗎?

就看主考官惶恐的眼神,緊張的對我說:

不...不..不.要..緊..張.....

啊?

是誰緊張啊.......

後來聽說是我撞到他時還沒進道,所以不扣分....

不過對於路考撞倒人還能過關,實在令人不解...

後來我跟大家謝過,就騎著車回家。

騎車的路上,因為我騎到時速80,結果風把我的眼鏡吹走,

就看著我的眼鏡被多台車子碾過去.....

沒有眼鏡就像瞎子的我,就想完了,這樣怎麼騎車,

想著想著,

ㄟ.....我哪來的車啊......

這好像是跟別人借的耶.......

怎麼辦....要騎回監理站還人...可是看不到路怎麼騎啊..

車子可以借,難道眼鏡就不行嗎?

於是我打電話找度數接近的同學借眼鏡,請他在百貨等我,

飆回監理站之後,在櫃臺看見借我車的人....(大概是在找我資料吧)

跟他到過謝之後,這才安心的坐公車回家。

到家之後,我媽很關心我的問,

ㄟ,妳又換眼鏡囉?
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-_-

ps.我住南投,我到台中考,我跟我同學約在台中中友百貨等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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