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已更新舊作:靈異驚悚類 (4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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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

 

 

「恩,那就這樣,明天見。」雅怡甜蜜的掛上電話,將手上的資料一股腦丟到床上。

 

 

畢業後,雅怡到家裡附近的一家小貿易公司應徵;政大的招牌多多少少加了點分,雅怡面試當天就錄取,月薪三萬。

 

 

錢不算多,但事少離家近,節省了許多開銷,對新鮮人而言是十分幸運。

 

 

像雅怡這種高材生,年輕貌美又多才多藝,一進公司便惹的許多男同事覬覦;經過了幾個月的內戰,雅怡和一個同是政大企管的學長建偉在一起。

 

 

一切都十分的順利,愛情、事業都逐漸上軌道;就跟她當時的初戀一樣。

 

 

雅怡放鬆的呼了一口氣,躺到床上;原本趕不完的回家作業,在建偉的指導下輕鬆完成。

 

 

雅怡拿起手機,翻弄著建偉寄來的簡訊;建偉和自己的座位相差不到幾公尺,但他仍常常故意傳一兩個簡訊來傳話,偏偏就不走過來。

 

 

雅怡一邊看著,一邊笑。

(真是,嫌錢太多啊..)她想著。

 

 

突然,雅怡看到了手機所記憶的最後一則簡訊。

那是浩哲傳給她的。

分手後,雅怡把浩哲的所有簡訊都刪掉了,但唯獨這一則;因為那是她們第一天在一起,上貓空回來之後,浩哲傳的。

 

 

『我愛妳,就像天上繁星伴月,永不殞落,至死不渝。』

 

 

那時,浩哲摟著雅怡,一邊看著夜景,一邊說著;雅怡回到了宿舍,便收到了簡訊,上面再度複習了這浪漫的承諾。

 

 

4.2

 

 

 

 

雅怡回想這段往事,總覺得有點心酸;浩哲是因為太愛自己了,才會這樣形影不離的跟著;為什麼自己不再給他一次機會,要這麼殘酷的離開他呢?

 

 

相較建偉,就遠遠沒有浩哲貼心,或許是建偉比較忙吧?

見著的時間都在處理公務,不見的時間也在趕著公務;浩哲當時只是研究生,應該清閒許多。

 

 

(怪了,他好像都不用上課似的...)雅怡想著,卻覺得浩哲有點閒過頭了。

 

 

似乎,真的是無時無刻,都守在自己的身邊似的,難道他沒有事要做嗎?還是,他把自己看的比什麼都重要呢?

 

 

想著想著,雅怡開始有點想念起浩哲了。

 

 

那晚咖啡廳之後,便再也沒跟他聯絡;雅怡看著那簡訊,覺得眼眶慢慢濕了起來。

當初是希望能斷個乾淨,但到了現在,已然雲淡風清了吧...

 

 

雅怡直接回覆簡訊,打給了浩哲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在手機接通的一瞬間,窗外響起了久違許久的手機鈴聲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雅怡像是被電到一樣,從床上跳了起來;她立刻跑到窗邊,打開窗戶往外頭看,可是卻沒見到人影。

 

 

於是她披了件衣服,衝下樓,打開大門走到外面。

 

 

手機鈴聲仍持續著。

 

 

但雅怡找不到聲音的來源,也找不到任何可疑的人影。

 

 

雅怡全身發抖,當時那種窒息的感覺又開始侵襲她的思維;她一個人站在門外,整條街沒有任何人影;只有她,和那熟悉的手機鈴聲。

 

 

過了許久,鈴聲消失了。

 

 

「唯?是雅怡嗎?」聲音消失的瞬間,手機一邊傳來浩哲的聲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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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

 

 

鈴聲持續響著。

 

 

雅怡來回張望,但四周卻沒有浩哲的影子;過了一會,鈴聲消失了,而同時手機的另一端傳來浩哲的聲音。

 

 

「怎麼了?」浩哲說道。

「你在哪裡?」雅怡持續尋找,但整個商院一樓都沒有他的影子。

 

 

「我在上山的路上,快到百年樓了。」浩哲說。

「騙人,你明明就在商院。」雅怡急著說:「你不要這樣,很嚇人。」

 

 

「你在門口等我幾分鐘,我過去找你。」說完,手機便已掛上。

 

 

雅怡站在門口望著四周,尋找浩哲,可能會從什麼地方出現。

 

 

過了大約三分鐘,雅怡見到浩哲從四維堂轉了過來,然後很快的衝到商院門前。

 

 

「怎麼了?妳被什麼嚇到了?」浩哲大口的喘著氣,整張臉脹紅著,可見他跑了很久。

 

 

「你真的在上山路上?」雅怡見了,不像是偽裝的,於是又問道。

「恩。」浩哲一邊用衣服擦著頭上的汗,另一手擦著下巴的汗水,答道。

 

 

「我...」雅怡揮了揮手,不知道該說什麼,是自己太神經質了嗎?

「妳還好吧?」浩哲見雅怡無意識的亂晃,便關心的問著。

 

 

「恩...我沒事,不好意思還讓你跑下來...」雅怡說著:「那..我先回宿舍了...

 

 

「好,那我上去了,有什麼事就打給我。」浩哲又強調一次。

 

 

第二次目送著浩哲走過四維堂,慢慢的消失;雅怡也緩步的走回宿舍。

 

 

3.2

 

 

這是第一次,讓雅怡有這樣的錯覺。

 

 

而這天過後,這種感覺變如惡夢般不斷的跟著雅怡,揮之不去。

 

 

每當雅怡打給浩哲的時候,四周都會響起浩哲手機的鈴聲;無論是在教室,在宿舍,甚至在家裡,都一樣。

 

 

一天週末,雅怡回台南的家,她事先沒有告知浩哲,直到回到家中,放下行李回到房間,這才撥了電話。

 

 

一接通,雅怡便聽到自己家的窗外,響起那該死的鈴聲。

 

 

雅怡衝到了窗外,卻是什麼都沒有;浩哲接了手機之後,也不斷的強調自己在政大研究生宿舍,甚至還有室友接過手機去證明一番。

 

 

原本,雅怡一直以為是自己的錯覺,或者只是巧合;但偏偏,她又總是感覺的到浩哲似乎真的就在附近一般。

 

 

重要的是,她不是幻聽。

 

 

鈴聲響起,她詢問周遭的朋友,確實都有聽到那聲音。

 

 

「浩哲的手機鈴聲很大眾化,很可能只是巧合而已。」大家都這麼說。

 

 

當然,一次兩次是巧合,巧合太多次,就是非常巧合;那麼,每次都是呢?

 

 

那就不該是巧合,是刻意。

 

 

於是,雅怡再也受不了了。

 

 

畢業典禮前一天晚上,雅怡約了浩哲,到學校新開的星巴克;她想把話說清楚,在這最後一次約會中。

 

 

「畢業之後,我就要回家了。」雅怡打破沈沒許久的寧靜,說著。

 

 

「恩。」浩哲摸了一下下巴,說:「我跟我之前說的一樣,會一直待在台北。」

 

 

「我應該沒有什麼機會上來台北..」雅怡說。

「恩,沒關係,妳跟我說你家怎麼走,我去找妳?」浩哲說。

 

 

(你已經跟蹤我來過很多次了,還裝傻?)雅怡想。

 

 

「不...我覺得,遠距離的戀愛...比較不適合我...」雅怡委婉的說,她知道浩哲可以懂這意思。

 

 

浩哲滴下頭,思索了許久。

雅怡喝了一口咖啡,看著浩哲,她想,這應該是最平和的結束方法吧。

 

 

「我做錯了什麼嗎?」浩哲抬起頭,問道。

 

 

雅怡搖了搖頭,她本想直接了當的告訴浩哲,因為他太過頭了,這樣的愛是會讓人窒息的。

 

 

可是,她深怕浩哲會說他願意改,就像以前一樣,那只會讓兩人僵持的關係繼續拖下去罷了。

 

 

「沒有什麼對錯...只是感覺問題吧...」雅怡說。

 

 

浩哲看著雅怡,看了半晌。「恩,我懂了。」

 

 

「你懂了?」雅怡訝異的問道。

「恩,那就這樣吧。」浩哲站了起來,仍說:「以後有遇到什麼問題,就打給我吧,我還是會幫妳的。」

 

 

雅怡楞楞的看著浩哲離開咖啡廳。

 

 

她以為,以浩哲這樣的個性,還會說出很多挽留的話,想不到,就這麼結束了。

 

 

有一點失落感。

但更強烈的是一種解脫的感覺。

 

 

畢業典禮那天,浩哲沒有到場。

雅怡本想打給浩哲,一起拍些照片,但想想還是做罷。

 

 

之後,雅怡便不再見過浩哲了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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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

 

 

「你可不可以不要一直煩我?」 雅怡重重的將電話掛上。

 

 

手機關了,浩哲仍是一直打到宿舍來。室友們看雅怡這麼生氣,都默默的做著自己的事,不敢回話。

 

 

雅怡回到位置上,看著桌上那堆念不完的書,深深嘆一口氣;但這時候,電話又響了起來。

 

 

「天啊..」雅怡站了起來,走到電話旁。

「我現在要唸書,沒辦法陪你,你可不可以不要再打給我了?」雅怡生氣的吼道。

 

 

電話的另一端沈默了許久,方才出聲:「我在妳宿舍下面,我買了一些東西給妳們吃,妳下來拿吧?」

 

 

雅怡把電話擱著,走到窗戶外一看,果然,浩哲就站在莊敬九舍門口。雅怡閉上眼睛,又是嘆一口氣。

 

 

2.2

 

 

「浩哲,真的很謝謝你關心我,可是,我要考試...」雅怡到了宿舍門口,見了浩哲,便是一股氣從心中升起。

 

 

「你可不可以,不要一天打十幾通電話給我?我真的,沒時間跟你聊天。」雅怡努力讓自己冷靜的說完。

 

 

「恩。」浩哲抓了一下下巴,沒說什麼,把東西遞給雅怡。「那我走了。」

 

 

雅怡看著浩哲走遠,看著他買的宵夜,無力的走回房間。

 

 

「雅怡,妳不用那麼兇啊,浩哲也是關心妳啊。」見雅怡心煩氣躁,室友連忙打圓場。

 

 

「我知道他關心我,但是不到一小時就打電話,那我書怎麼念?」雅怡沒好氣的說:「平常當然沒關係,但我要考試耶,考不好我就不用畢業了。」

 

 

「妳有跟他說嗎?」室友問。

「說幾百遍了,只會恩恩恩,根本沒聽進去...」雅怡把宵夜丟給室友。「妳們吃吧,我看到就氣。」

 

 

 

 

2.3

 

 

 

 

浩哲很關心雅怡。

 

 

雅怡每一堂下課,他都會守在門口等著她,她和朋友出去玩,他也都會跟著,每天晚上都會送雅怡回到宿舍。

 

 

一天兩天,一週兩週,雅怡都覺得很甜蜜,很幸福。一個月後,她開始覺得浩哲太黏了。

 

 

這次期末考是導火線。

浩哲總是打電話來,告訴雅怡重點,要她怎麼準備,告訴她該休息了,並且不斷重複著一模一樣的話。

 

 

雅怡覺得很厭煩,其實,浩哲打來的時間,剛好是雅怡念了一個段落的時候,完全不影響她的思緒;但浩哲的行為,讓她覺得不像是自己的男朋友,

而是嘮嘮叨叨的爸爸。

 

 

念頭萌生,每當下課、外出,看到浩哲的時候;便會覺得不是男朋友甜蜜的跟著,像是被爸爸管束著,像是被變態跟蹤著,像是自己的背後靈一般。

 

 

 

 

2.4

 

 

「給我一點空間吧?」一天,考完試,雅怡走出教室;一見浩哲仍如慣例的站在門外,她無奈的說著。

 

 

「空間?這樣夠嗎?」浩哲摸了摸下巴,退了幾步,比著他後退的距離說著。

 

 

「不好笑。」雅怡轉身就走。

浩哲等待半晌,便也跟了上來,兩人之間保持著一些距離。

 

 

「我的意思是,」雅怡停了下來,嘆氣說道:「你能不能不要一直跟在我身邊?」

 

 

「恩?」浩哲也停了下來,摸著下巴,不解的問:「是妳說,希望我無時無刻都在妳身邊的。」

 

 

「不一樣。」雅怡回想,自己是曾經這麼說過,也曾經這麼想過;但是那感覺不一樣,當初的感覺像是被關心被重視,而現在反過來有不被尊重的感覺。

 

 

為什麼?不是自己要求的嗎?還是,自己只是希望浩哲像召喚獸一樣,隨叫隨到,沒召喚,就不用出現了?

 

 

「我是希望你無時無刻在我身邊沒錯,但也不用...」雅怡頓了一下,不知道該接什麼。

 

 

「不要讓妳覺得我一直黏在妳身邊嗎?」浩哲接道。

 

 

雅怡沒說話,點了點頭。

 

 

「恩,我知道了。」浩哲摸了一下下巴,笑著說:「那我先走了,如果妳想找我,再打我手機吧」浩哲揮了揮手,離開商院。

「我會很快就到的。」

 

 

2.5

 

 

看著浩哲消失,雅怡的心中有許多的千思百緒揪雜著。她步向商館內的馬可波羅,買了麵包牛奶,坐在廳中,想著。

 

 

(這樣是不是對浩哲太殘酷了?)

 

 

她拿起手機,想要打給浩哲,也許把問題釐清楚,會比較好些;於是雅怡拿起手機,撥了浩哲的電話。

 

 

這時候,熟悉的來電鈴聲在馬可波羅響起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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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你是否曾經,在夜深人靜的時候,打電話給遠在他方的親朋好友?

 

 

 

 

(1.0)

 

 

 

 

  很多女孩總是愛問,「你有多愛我?」她們想聽到的,無非是化約成至死不渝、天長地久的承諾。

 

 

 

 

(1.1)

 

 

 

 

  「跟我在一起,好嗎?」

 

 

  浩哲手裡捧著一大束的玫瑰,低著頭,遞給了雅怡;他微微顫抖的雙手,讓無數的花瓣也跟著翩翩起舞。花束的中央有一封信,裡頭寫著浩哲練習無數次之後,仍不敢當面傾訴的承諾;而信上鑲滿了閃閃亮的彩色星星,耀眼的光澤讓沈悶的教室整個活躍起來。

 

 

  雅怡看著花束,愣著,她的眼神和思緒都停滯在眼前的驚喜中;倒是周遭的同學,似乎更是激動,此起彼落的起鬨聲,方才將她硬生生拉回現實。

 

 

  「雅怡,發好人卡啦~」

  「雅怡,答應他嘛~」

  「哇~好浪漫喔~好多好多花啊……

 

 

  雅怡不知該說什麼,心裡頭規律激烈的衝擊,和腦中編織的一些虛幻畫面,奪去了她大半的魂;於是她靦腆的笑了一下,點了點頭,用最簡單的動作來回應浩哲的告白。浩哲也開心的擣著頭,緊繃許久的等待獲得最期望的應允,他努力克制自己,不要在教室裡失控的手舞足蹈起來。

 

 

  然後,教室被同學們的吵鬧聲環繞,久久不已。

 

 

  雅怡萬萬沒想到,浩哲竟然在自己報告結束的時候,公然上台示愛;這讓教授、同學們都被嚇了一跳。

 

 

  還好是兩情相悅,不然,可就尷尬了。

 

 

 

 

(1.2)

 

 

 

 

  下課之後,浩哲帶著雅怡走在醉夢溪旁,看夜晚的校園,伴天上的星星;雅怡不時拿起那封情書,用指甲翻弄著上面的小貼紙,和天上的光點上下相輝映著;她輕輕的咬著下嘴唇,開心的笑,沈浸在幸福之中。

 

 

  浩哲在旁邊,指著天空,說著一個又一個星星的故事;看見雅怡的動作,他也淡淡的笑著,然後摸了摸自己的下巴,說道:「要不,我載妳上貓空?那邊夜景更美。」

 

 

  他指著天空:「離這些迷人的小星星,也會更近了些。」

 

 

  雅怡想了一會,點了點頭道:「不要太晚,我還要唸書呢。」

 

 

  浩哲恩了一聲,便抱起雅怡,往機車停車場走去;雅怡又是一愣,但心頭已有一股甜甜的感覺在飄盪著。

 

 

  貓空的山上有很多的景點,往市區俯瞰,便是一幅幅由光點織染的圖畫;這些圖畫隨著車子的移動,也在改變著韻律,但在雅怡眼中是同樣的浪漫。

 

 

 

 

(1.3)

 

 

 

 

  車子停在一家茶店旁,浩哲與雅怡順著山路慢慢的往下走;他們聊著相識的過程,也聊著周遭的朋友與同學,聊著現實與未來,聊著不切實際的夢幻。

 

 

  雅怡是企管大四的學生,浩哲則是貿研碩二的研究生,在一次的社團活動下相識;他們都熱愛音樂,偶爾,雅怡哼著小曲,浩哲彈著吉他努力陪奏著;偶爾,浩哲引吭高歌,雅怡輕輕的彈著鋼琴相伴。

 

 

  大家都很看好他們這一對,果然,在兩人即將畢業的前一個月,浩哲付諸了行動。

 

 

  「你有多愛我?」雅怡側著頭問。

 

 

  「就像天上繁星伴月,永不殞落。」浩哲很快說著。

 

 

  「直到永遠嗎?」雅怡又問道。

 

 

  「是的,至死不渝。」浩哲摸著自己的胸口回答。

 

 

  看似鴛鴦眷侶,在驪歌響起時雙飛;王子與公主沒有經歷風雨波折,一切都是這麼的浪漫、美滿,譜下完美的句點。

 

 

  可惜,王子與公主若有真正的愛情,總是在浪漫的故事完結後,方才開始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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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

 

 

要說這個人的故事之前,我還是要先嘮叨一下。

 

 

我討厭他,非常討厭他。

 

 

「這個世界上呢,絕對有因果報應。」他喜歡叼著一根煙,翹著腿,高談闊論;但他說的東西,一點道理都沒有,跟我差不多。

 

 

「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,不是不報,因果未到。」他把煙灰抖在地上,反正不是他要清的。

 

 

「所以,我想知道,我的報應會是什麼。」這就是他的原則。

 

 

第一次殺人,是在他號稱開竅的那一晚,他弄了一把開山刀,在晚餐的時候把他老爸的頭砍了下來。

 

 

「我老爹是個十足的大好人,從小到大沒罵過我打過我,都是愛的教育;」他這麼解釋的:「在公司認真負責,回到家相妻教子的,我這輩子沒見過這麼偉大的人。」

 

 

所以他把他老爸斃了。

 

 

「我媽也是個大好人,又賢慧又能幹,小時候還會教我做功課耶;對了,她年輕時是個大美人。」

 

 

於是他亂刀砍死他老媽。

 

 

「我妹是個好女孩,遺傳我媽,臉蛋美身材好;然後啊,功課頂尖又聽話,真是個乖寶寶。」

 

 

因此他姦殺了他的妹妹。

 

 

「把最珍惜的美麗破壞殆盡,是一種藝術。」他這麼說,不過,我認為他不懂藝術;別說藝術了,連邏輯都沒有。

 

 

然後他搜刮家裡的一些財物,開始逃亡。

 

 

「法律的制裁太無聊了,就是一個死字;我要活久一點,多造點孽,這樣才可以讓我的報應更精彩。」他說。

 

 

所以我討厭他。

 

 

總有一天,我們會被他拖累。

 

 

1.1

 

 

「阿澤啊?你有空嗎?我惹了點麻煩,幫幫我行不行?」我打手機給我最好的朋友,他像是在忙,但再忙,也要接我電話。

 

 

「怎麼了?」半小時後,他氣喘吁吁的跑到我跟他相約的公園。

 

 

「我惹到黑道了,他們跑到我家,把我爸媽和我妹都宰了,我好不容易逃了出來。」我裝作非常難過且害怕的說。

 

 

「真..真的假的?」阿澤半信半疑,因為這劇情實在太卡通了。

 

 

「你看。」我給他看了我身上的血跡,那是我自己一個人努力的成果,跟什麼黑道壓根沒關係。

 

 

「那,那怎麼辦啊?」阿澤問我,雖然他漫畫看的很多,但好像不知道應用。

 

 

「借我錢,我要跑路。」我直接明瞭的說。我從老爹身上找到八千元,我媽皮包裡只有三千元,我妹的小包包裡只有一百元,加上我自己身上的七十六塊,實在有點少。

 

 

早知道平常就多存點錢了。

 

 

「好,我去領給你。」阿澤二話不說,便衝到對面的銀行領錢,幾分鐘後,他拿了一疊厚厚的鈔票過來。

 

 

「這….」我看的都傻了。

 

 

「我只有八萬多,全部給你。」阿澤把錢塞到我手上。

「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啊!」他留著眼淚說。

 

 

其實該罵他笨啊傻啊腦殘啊智缺的,但是出於他對我的信任,所以我原諒他了。

 

 

我拿著錢,內心的感動無以復加;身為一個男人,認識了這麼一個好兄弟,這輩子也沒什麼好遺憾的吧。

 

 

「阿澤,你真是好兄弟。」我抱著他哭了起來。

 

 

順便給他一刀。

 

 

1.2

 

 

突然覺得,我想的有點太天真了。

 

 

我把阿澤換上我的衣服,然後把臉擣爛,警察會把他當成是我的機率有多少?

 

 

不過我們家實在普通到不行,公務員、家庭主婦、大學生、高中生,最多最多是在奇怪的報紙上轟動個一天,然後就沒了吧。

 

 

反正也沒我的指紋,想這麼多做啥?

 

 

我拿個包包裝滿錢,跟從小到大的一切說聲再見,然後放把火把房子燒了;我戴著安全帽從後門溜出,從今天開始新的冒險。

 

 

真是戲劇化啊,一邊跑,我一邊想著。

 

 

不過冒險不就是這樣,如果一開始就策劃好的,那根本是遠足,談不上什麼冒險;就是要一無所知、毫無目標的開始,那才有趣。

 

 

1.3

 

 

我跑到郵局前面的停車場,試著轉開每一輛機車;傳說中,鑰匙的配對組合就那麼幾種,說不定可以轉開的。

 

 

但我試了好幾台,很多連插都插不進去,還是說,一定要機車鑰匙才行?我拿房間鑰匙是行不通的?

 

 

我坐在一台機車上猶豫著,一個女孩子走了過來;她穿的是很制服的灰白色上衣和短裙,就是俗話中的OL吧。

 

 

「誒,不好意思?」她看著我坐的機車,說了。

 

 

大概我坐著的,是她的車吧。

 

 

「妳的車啊?」我下來,順便問道。

 

 

「恩,不好意思。」她點了點頭,等我移到旁邊,才把鑰匙轉進,把包包放到後車廂。

 

 

「妳幹嘛說不好意思啊?是我佔了妳的車子啊?」我說。

「咦?」她神情疑惑的看著我,我猜想她在懷疑我是不是在搭訕她。

 

 

「妳應該叫我走開,或直接說那是妳的車,幹嘛說『不好意思』啊?」我把重點強調了一下。

 

 

「呃….」她說不出話來,找不到理由回答我。

 

 

「妳一定是新來的菜鳥,在公司一定都被人欺負。」我大膽的推論。

 

 

她看了我一下,很快的別過頭去;很顯然的,是我說中了。

 

 

「對不起,可以讓我過嗎?」她似乎想快速離去,但我擋在她車子的後方,逼的她只好求我。

 

 

「不行。」我搖搖頭:「車子要禮讓行人,妳考駕照的時候背過吧?」

 

 

「拜託,我趕時間….」她說。

「不行,自己想辦法。」我回。

 

 

藉由這樣的考驗,我可以測試她到底是不是個好人;如果是,我就斃了她,順便還可以借借她的車。

 

 

我握著捆在大包包裡面的刀,她的下一句話,就將要決定我是否要去尋找其他交通工具。

 

 

但我們僵持了一小段時間,大約是三分四十六秒;當然,實際數字是我虎爛的。

 

 

這時,她走下車,打開後車廂,拿出她的包包。

 

 

不會是防狼噴霧記吧?我準備舉起包包,擋住她的攻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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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Jan 25 Tue 2005 01:15

 

 

最近很流行殺手。

 

 

關於殺手的電影、小說、漫畫,變的越來越流行。

 

 

也許是因為神秘感,未知的想像總驅動著人潛藏的好奇心。

 

 

這讓我相當的興奮,每當看著那些劇情在我眼前逼真的上演,我全身的血液就沸騰起來。

 

 

可惜了,我不是殺手。

 

 

雖然,從小我就有一種志向,很堅定而明確的目標推動著我成長;從小學三年級的作文課,一直到大學必修的國文,凡要論及我的志願,我都會這麼寫著。

 

 

我想當職業殺手。

 

 

理由太多了,族繁不及備載,一個職業殺手的專業、魅力,以及身上散發出來的味道,總比其他各行各業要來的吸引人。

 

 

為了這點,我和輔導老師爭論許久,結果大部分是無疾而終;因為她們總結道,那只是我因無知而萌生的期待。畢竟在我的論述裡,當殺手像考獵人執照一樣奇幻。

 

 

只是漫畫看太多罷了。

 

 

其實不是,不過,我還是沒當殺手。

 

 

因為我念了很多書,它們改變了我的想法。

 

 

啊,抱歉,我不是在寫自傳,但不知不覺變成在寫自己的感想。

 

 

對。

 

 

我要說的是一群人的故事;就這一方面而言,和我志同道合的一群人。

 

 

我們都看過韋伯的論文,有人說,如果他有能力,就會把韋伯從地獄裡挖出來;逼他寫這一篇論文:『殺人,作為一種志業。』

 

 

搞笑,他會寫才怪。

 

 

政治和學術,在他的眼裡具有某種性質的神聖性和社會地位;要他為殺人狂們寫一篇充滿理想性和本質結構的引述論文,著實可笑。

 

 

那我們自己來寫吧,雖然我們的人文涵養遠遠不及;而且我們大部分的人,都想要脫離社會科學的性質,將這個『過程』歸類到藝術之中。

 

 

殺人是藝術。

 

 

也不能這麼說,殺人是藝術,犯罪是藝術,摔倒是藝術,車禍是藝術;不管是任何的行為,都可以用奇特的邏輯將他藝術化。

 

 

唉呀,離題了。

 

 

讓我來寫序,好像是很錯誤的決定;但沒辦法,這種沒頭沒腦的東西,還是讓最愛亂扯的大嘴巴來寫。

 

 

糟糕….說到哪了?對了,說到殺人作為一種志業。

 

 

我們有一個共識,殺人是志業,而不是職業;差別在哪,在於人格與職業之間的區隔性。一個律師在辯護的時候,必須拋開自我的道德,以一個律師的職業角色去執行任務,儘管他的委託人是個十惡不赦的人渣。

 

 

這很麻煩,好像非要把自己搞的人格分裂一樣。

 

 

我們也是,不過相反:殺人是個人價值上的延伸,而不是職業需要。簡單的說,我們殺人是因為高興,而不是為了賺錢。

 

 

作家為了賺錢,必須昧著良心寫自己不喜歡的作品;律師為了賺錢,必須昧著良心幫不喜歡的人渣辯護;妓女為了賺錢,要昧著良心和討厭的男人上床。當然,其中必會出現一些特別的人物,顧全自己的原則,但那是少數。

 

 

我們殺人,有自己的理由;所以,不必擔心為了那一點錢,去殺自己不想殺的人。所以了,沒有業績壓力,自然也不需要強迫自己每天開上一槍。

 

 

說的自己好像很神聖一樣,不為五斗米折腰;當然不是,我們各有各的工作,而且,我們的行為,永遠神聖不起來。

 

 

慢著,突然覺得,我對志業的定義,和偉伯完全不一樣。

 

 

管他。

 

 

寫了這麼多,跟沒寫一樣;他們看了,一定會把我宰了吧。

 

 

還是一樣,管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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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Nov 05 Fri 2004 09:18
(面具 序)


  打這些字的時候,我的手仍在微微顫抖。

  有位前輩說,作家是用生命在創作,以心為案,灑血成墨;如此才不會是一個虛幻的故事,書裡的人物才能被賦予栩栩如生的靈魂。

  寫過這麼多個故事,對我來說,每一個男女主角的邂逅,都活躍在我眼前的浪漫中;每一個兇手,怨靈,也都逼迫我在沈重的喘息中驚醒;每一個夜晚的激情,正都滾燙著我肌膚的每一處呼吸。

  是的,對我來說,故事是真的。

  對故事裡面的人物來說,這個虛構的世界是無法否定的現實。

  如何在現實與靈感之間掌握微妙的平衡,是作家的天職;不奢求留下什麼夢幻,至少希望能分享一份感動。

  隔了這麼久,我希望能用這最後一部作品,傳達我的思念。

  也希望各位,能夠有一絲悸動。


(第一回)


  從小,我就沒有什麼存在感。

  雖然我費盡心思,盼望周遭的人能多一點關懷,能施捨一點關注;但眼神永遠注目在別顆星星上,使我一直沈沒在黑暗中。

  漸漸地,消磨成了習慣,除了心口偶時的抗議,我仍舊孤伶伶的窩在角落;教室的角落、版面的角落、活動的角落,只有那麼一點狹小的空間,才能相稱我的存在。

  不是沒有人理我,他們頂多餘光相見,噓道一句溫暖;但很快地將我從記憶中移除,下一次見到我,又會是偶然的萍水相逢。

  但我不是,我記得所有人,記得很清楚。

  思穎在版上說,她迎新時說的那一段自介,長到她自個都忘了;可我記得,她說她喜歡粉紅色,喜歡嚕嚕咪,喜歡隔壁班的一個男生,後來上了成大電機,她當初也想推成大的,但是沒推上,聯考又考不好,差了27分,她哭了整整一個禮拜。她喜歡看日劇,喜歡仲間由紀惠和木村拓哉,有一次為了簽名,月考完趕搭火車上台北,結果已經人去樓空。最喜歡的電影是七夜怪譚的誕生,他花了六分鐘跟我們解釋小說和電影的不同...

  她自己忘了,但我記得,佳寧、曉瑜、志浩、軒容也是...不,應該說所有人說過的話,我都記得一清二楚。

  但大家總是把我忘的一乾二淨。

  每一次見面,都要問我是誰;每一次看到我的名字,都會懷疑是不是轉系生;下了課,我只是一個人默默背起背包;社團結束,又被吞噬在孤寂裡。我以為,上了大學,互動會好一些;但一樣,周遭的人越多,只是突顯我角落的落寞。


  讓我有活著的感覺,是在網路上。

  並不是連上了網路,就有了存在感,我還是一樣,總被淹沒在一堆英文代號之中;直到有幾次版聚,我偷偷跟了去,雖然沒說上幾句話,但後來有幾篇文章,竟然談到了我;連版聚的照片裡,都有好多張閃過我的影子。

  第一次,覺得自己是存在的。


  醉倒在這個世界之後,我流連著每一個分割的小團體,寵物、化妝品、小說、笑話、抱怨;在這些地方,我知道我的字有人在看,我的心跳有人在聽。

  直到後來,我開始創作。


  天可憐見,我寫的東西有人看,雖然不多,但他們很用心在看;第一次收到回文和來信,我哭了好幾個小時。

  於是我知道,寫作,才能讓我活著。

  我故事裡頭的人物,雖然都是我自己創造的,但很多部分都切割了我的思維;所以,故事裡頭的發展,讓我有身歷其境的夢幻。

  我開始幻想自己是故事裡的每一個角色,當我是某人的時候,我便漂泊在神話的意境之中;我會試著揣摩她的個性,讓自己變成那個樣子,故事裡的她是人見人愛的,故事外頭她也是備受矚目的。

  如果我是她...



  於是,世界變了。

  漸漸的,我不再是孤獨的一個人,我不再沒有存在感;雖然在這個過程之中,我忘了我是什麼,但那不重要。我只要戴好這張面具,扮演我所創造出來的這個角色,就足夠了。

  我把生活灌注到故事裡頭,我把故事拉到現實演奏。

  我是面具。

  我是湧現靈感的面具。


(0.0)


  現場是一間小套房,四坪;北邊一張雙人床,東側滿滿的書櫃,西側是書桌,桌上一台筆記型電腦,游標正在閃爍著文字檔案;南邊是衛浴,浴室外接門,反鎖,內側的橫榫也卡上,俗稱的密室。

  蓮蓬頭的水仍在流,一名女性赤裸躺在浴缸之中;報案的是她的經紀人,供稱死者在之前打了通奇怪的電話,讓她嚇得趕了過來。


  「是自殺吧?」陳冠宏簡單看了一下現場,判斷道。

  「窗戶是由內鎖上的,加上這門,應該是吧?」跟在旁邊的警員答腔。

  「死因?」陳冠宏看了一下桌上的電腦,游標正停在確定與取消的選項上;他試著透視過去,看著後邊的文章,但有些地方接不起來。

  「氰酸鉀,但是現場找不到裝置的容器。」

  「死者是什麼身份?」陳冠宏試著把檔案往上移動,但卡在選項,只能看到文章最後的那一小段。

  「大學生,兼職網路作家,還滿有名的。」

  「作家?所以這是她的作品嗎?」陳冠宏又看了一下,這種文筆能紅,想見網路小說的水準實在不是頂高。

  「通知家屬了嗎?」

  「還沒有聯絡上。」

  陳冠宏走進浴室,屍體浮在浴缸中,裡頭的水滿了出來,溢在地面;她閉著眼睛,表情安詳,衣服疊在架上,不像經過什麼激烈抵抗,身上也沒有外傷。

  破門的警員稱,大門鎖了兩道,外加內部的鎖,所以不該存在逃跑的兇手;簡單搜過,房裡沒人,所以判定自殺。

  「恩,就這樣吧,這個也帶走。」陳冠宏比了比電腦。


(0.1)

  「後面這兩句是什麼意思?完全接不起來?」姊弟兩看著文章,一起討論著;半年前因為一個故事成了迷,不知怎地,總覺得她的小說都有一種隱藏的魅力,於是夜夜在她的網頁流連。不過,這次傳上來的稿,有點莫名,尤其是最後兩句話。

  「伏筆吧?我覺得這個角色的人格開始扭曲了,所以最後丟下這兩句話,暗示再來的情節?」士強說道。

  第一人稱的小說,有時候會深刻地描寫出角色的心境變化;從裡邊可以看出思考邏輯和『秘密』,但作者功力不夠的話,很難詮釋好。

  「這樣嗎?」舞彤想了一下,畢竟穿插的太突然了。


  『我是面具。』
  『我是湧現靈感的面具。』


  「天啊,姐,妳過來看!!」舞彤想不明白,倒是弟弟喚了一聲,拉回現實。

  「怎樣啊?」一個男孩子尖叫成這樣,實在是很難聽;舞彤咒了皺眉,轉過頭望去。

  「她死了耶?」士強指著螢幕。

  「誰死了?」

  「面具啊。」

  網頁上,有幾個留言和網址,說作者在昨天自殺,死於自宅;網址是相關新聞,沒幾行,簡述她自盡的現場。

  「怎麼會這樣?」士強看了一眼姊姊。

  「弄錯人吧?這篇不是今天才傳上來的嗎?」舞彤想了一下,昨晚沒等到新文章,一直到今天凌晨才更新,總不會是哪個熱心的人幫她上傳的吧?

  『我希望能用這最後一部作品,傳達我的思念。』突然,舞彤想到這麼一句。

  「最後一部作品?」她覆述了這句話,士強聽了,也像被電到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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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1-


『我們見面吧?』我在MSN上面簡單打上幾字,然後等待他的回覆。
『我開了一間咖啡廳,明晚10點以後再過來。』他很快回道。

我拿筆抄下了地址,便簡單寒暄幾句,並開心的想著這期待許久的見面。

然後我把所有的工具一一檢視,再小心地放進我的包包;
當然,包括最重要的迷藥。

是夜,我走進他的咖啡廳,他只瞄了我一眼,便說:
「妳先坐一下,我要收店。」

他還沒見過我,怎麼知道就是我?我感到一點詫異。
不過沒關係,很快,我就會知道答案。

-2-

醒來的時候,我在一個陌生的房間,我的雙手雙腳,都無法移動。
很細很長的鐵釘,穿透我的手掌,鑲在牆壁上;
而我的腳上,也是兩根鐵釘,把我固定著。

「妳的迷藥配上我的,會有很怪的味道。」他突然說道。

我順著聲音望去,他坐在一個沙發上,正看著我。

「可是你喝了。」我疑惑的問,他怎麼知道我會在兩杯飲料中選擇咖啡?。

「耐藥性。」他點一根煙,抽了起來。
「妳的玩具挺有意思的,但那壓力剪是做什麼的?」

「亂動女生包包是很沒有禮貌的。」我說。

他走了過來,用力抓住我的左手,然後把它從牆壁中拔了出來。

鐵釘沒有釘到底,手被拉到鐵釘的一端時被卡住一下,他一用力,
然後鐵釘穿過我的手掌,而血從圓孔中噴了出來。

-3-

他拉著手,看著我的手指,說:「角度不對。」

然後,他回到沙發邊,拿出一把剪刀,便又走了回來。
他拉起我的手,對準我的中指剪下去。
很快,我的指節便飛離開來。

「剪的時候,不能用剪刀底端,要在中間這個位置,才好剪;」
他將剪刀對著我中指切緣的下方,說,
「然後,剪刀要這樣傾斜,再用大拇指使力,才可以直接剪斷。」

說著,他又連續剪了幾次;於是,我的中指只剩下一半。

我右手用力拉,但鐵釘仍卡在手掌拔不出來,他見狀,便幫我拔起;
我拿著剪刀,照著他剛剛的說法試;但不知是否傷口導致無法施力,
仍然跟上次一樣,卡在骨頭的地方,不過,顯然好剪多了。

「妳自己慢慢練習。」說完,他用右手握住左手的中指,並往後折到底,
再上下左右的壓到極限,關節斷裂、摩擦的聲音不絕於耳。


-4-


然後他不斷的扭轉中指,手指接連手掌的地方不斷冒出新的螺旋;
轉到最後,他用力一拉,整隻手指便拔了下來。

看著血淋淋的手掌、手指,以及不規則的斷緣,我真的很佩服他;
動作一氣呵成,而表情從來沒有變動過。
最重要的,他似乎沒有練習過,不像我,百般練習後仍會皺一點眉頭。

「妳還是會怕痛。」他說。

「當然,成見是很難改變的。」我辯駁道,畢竟我是正常人。

「觀念不需要改變,只要妳不被觀念奴役就夠了」
他說著,開始啃著自己血淋淋的手指。
「吃人是不道德的,所以只能吃自己的肉。」

「道德,為了追求穩定,徹底的去泯滅人性,」
他將指頭的肉啃去,露出一點白骨。「妳覺得,值得嗎?」


-5-

「沒有什麼值不值得,一利一弊。」我說,不管是什麼選擇,
都有他的意義與價值,都是不能隨意抹煞的。

「那麼,人是不是有追求選擇的自由?」他問道。

「是,但是人不想要自由,人想要的是選擇和許可。」
我搖了搖頭。「自古人人皆服自由之刑,怕了。」

他慢慢的將手指啃完,留下一根白骨,然後咬著白骨,看著我。

「妳有沒有想過要,改變這個世界?」他突然說。
「把沈睡的人,一一喚醒?」

「那又是另一種暴力。」我說道。

「循環辯證,才能接近真理。」他說。

聽他這麼說,我便開始構想,如果這些觀念,能夠得到更明確的實證,
那世界能變的更「清澈」嗎?

-6-

「我把劇本寫好了,妳回去以後,自己看看。」他說。
劇本?我愣住了,然後回想起所有詭異的巧合。

「是你?」我生氣的問。

「對,都是我處理掉的。」他很快的回答到。

我用手拖著牆壁,用力將雙腳從釘子中拉出來,
「你把人命當什麼?」我生氣的吼著,直想衝上前打他一巴掌。

「人命是無價的。」他說。
「那為了成就正義,就可以犧牲少數人的生命嗎?」我吼著。

「如果可以成就正義,所有的生命都可以犧牲,」他說,
「但是這個世界沒有正義,所以任何生命都應該成全。」

「殺了一個人,就要背負他的靈魂。」
「這不是道德,是理所當然,雖然這兩者都是一樣可笑的邏輯。」


-7-

「我們都想要讓人更完整,但總有一天,會成為絆腳石。」
他看著我,我們的眼神都同樣的堅決。
「信仰要傳布,必須靠儀式,但儀式很快就會取代信仰,腐化他。」

「如果妳堅持妳的信念,就去不斷的實現,即便認同妳的人漸漸腐化,」
他說。
「不斷努力,那麼,這個世界,或許就不會這麼破碎。」

我聽著他說,並開始想著我的變化。

從一開始,從追求自己的完整,從原型刻畫到到極限,
我沒想過事情會這樣的演變,以超乎想像的節奏,蔓延與擴張著。

如果當時沒有那份好奇與執著,我是不是還會走到今天這一步?
我不會知道,因為人生沒有如果;但,我既然堅持我的信念,就要繼續的走下去。

我回憶著,或許,
從那一天起,劇本便慢慢的開演,推動著這無法想像的變奏。


-待續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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