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
『台北市文山分局您好。』
「不好意思,我朋友不見了,可以請你幫我找嗎?」
『好的,請問是您的什麼人?失蹤多久?最後一次看到她是在什麼地方?』
「她是我女朋友,失蹤17個小時,最後一次看到她是在我家。」
『一般說來是失蹤廿四小時我們才會接受處理,您有試著和她聯絡嗎?』
「有,我一直打她手機,但都是別人接的。」
『是什麼人呢?』
「是我自己,因為她手機在我這邊。」
『那,有其他聯絡方式嗎?你女朋友是什麼從事職業的?』
「我不知道怎麼聯絡耶,她是死神。」
『什麼神?』
「死神。」
『不好意思請你再重複一次?』
「就死神啊,就像牛頭馬面和路克那種的。」
『所以,是演員?』
「不是,是真的死神。」
『你是打來鬧的嗎?』
「不是,不相信的話我可以告訴你你什麼時候會死。」
『我,我什麼時候會死?』
「我怎麼知道?我女朋友才是死神,我又不是。」
『先生,你這樣是妨礙公務喔。』
「警察先生,你這樣是妨礙公務喔。」
『我妨礙什麼公務?』
「你知不知道死神是公務員?現在死神不見了,所以不能殺人,你又不幫忙找她,所以你是共犯,你說你是不是妨礙公務?」
『死神是公務員?』
「是啊,我今年有考喔,真他媽的難考,要考共同科3科,還要考專業科目12科,最離譜的是要考英文耶,死神要英文幹嘛?我問你,你考警察要不要考英文?」
『要啊!』
「考英文幹嘛?你抓犯人是說不要動還是說福瑞資?學英文沒意義嘛。」
『對啊,英文很……不是,先生,你是真的要找人嗎?』
「是真的啊,你以為打電話不用錢嗎?」
『打110是不用錢啊。』
「最好不用錢,所謂不用錢就是國家出錢,你以為國家的錢哪裡來的?還不是我們這些辛苦納稅人的血汗錢?你看看你當個警察也是領我們的血汗錢,我請你幫忙找個人還跟我岔開話題說要考英文,然後錢照樣領還有退休金,你這樣可以嗎?」
『考英文是你說的吧?』
「是誰說的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女朋友不見了,請你幫我找,如果找不到的話很嚴重的。」
『怎樣嚴重?』
「我怎麼知道?又不是我失蹤,你去問她啊,你到底要不要幫我找啊?你沒聽過警察是人民褓母嗎?」
『我現在知道你的電話號碼,你再鬧的話我們會循線逮捕你喔。』
「沒關係,這不是我的手機。」
『那是誰的手機?』
「你剛剛有沒有專心聽啊?我不是說了是死神的手機嗎?」
『死神也有手機喔?』
「你有手機嗎?」
『有啊。』
「那就對了,你有手機死神為什麼不能有手機?」
『神經病。』
「我沒有鬧你,不相信的話我可以告訴你你什麼時候會死。」
『嘟……嘟……嘟……』
「唯?唯?」
『嘟……嘟……嘟……』
「媽的死警察,還好我都逃稅,不然付錢養這種沒責任感的米蟲我一定哀怨死。」
- Mar 25 Tue 2008 00:01
[第三章附屬單元8] 死神搜查線 -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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